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于3月4日上午11時在人民大會堂新聞發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由大會發言人張業遂就大會議程和人大工作相關的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人民日報記者: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一項重要議程是審議監察法草案,我想請問發言人,制定監察法、成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為了解決現實中的哪些問題,又有何重要意義?
張業遂: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是國家監督制度的頂層設計,目的是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國家監察委員會就是中國特色的反腐敗工作機構。國家監察委員會同中央紀委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監察法就是反腐敗國家立法。通過制定監察法,實施制度創新和組織創新,把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上升為法律制度,對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統一領導,構建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