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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社會信用條例》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5-11-12 15:57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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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泉州市召開新聞發佈會,正式宣佈《泉州市社會信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標誌著泉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邁入了法治化、規範化的全新階段,對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城市形象、推動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近年來,泉州市大力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成功列入全國“第四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區”,在加強信用平臺建設、推動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等方面取得成效。此次頒布的《條例》共8章47條,系統構建起社會信用資訊管理、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重點領域信用建設、社會信用主體權益保護、信用服務行業規範發展的完整制度框架,從法律層面理順了“政府引導、市場驅動、社會共建”的治理機制。明確泉州市發改委作為社會信用主管部門,統籌推進公共信用資訊平臺建設,推動各行業信用資訊平臺互聯互通,打破數據壁壘,讓信用資訊真正成為服務發展的“數據富礦”。

立足地方特色,《條例》將民營經濟發展需求融入制度設計核心。泉州現有經營主體超170萬家,其中大部分是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針對這類市場主體信用基礎較弱、修復能力不足的特點,《條例》創新推出信用修復“暖心舉措”:明確公共管理機構需在3個工作日內受理修復申請,10個工作日內反饋結果;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線下服務窗口,提供“手把手”指導,同時規定,信用修復後社會信用服務機構需在3個工作日內停止公示失信資訊,徹底消除企業“失信後遺症”,讓誠信經營的市場主體輕裝上陣。

在信用應用場景拓展上,《條例》推動信用價值向經濟社會各領域滲透。一方面,將守信激勵融入行政審批、融資支援、公共服務全鏈條,誠信企業可享受“無抵押信用貸款”“行政審批綠色通道”等便利;另一方面,建立失信行為分級懲戒機制,按輕微、一般、嚴重三個等級實施差異化措施,既確保“失信者受約束”,又防止“懲戒過度”。

為確保《條例》落地見效,泉州市已制定週密實施計劃。市發改委牽頭開展“全鏈條宣傳解讀”,結合“信用記錄關愛日”“誠信宣傳月”等節點,組織普法宣傳進園區、進企業;市司法局將《條例》納入“蒲公英”普法行動,通過短視頻、動漫、普法日曆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讓信用法規走進千家萬戶。市人大常委會將建立“年度調研、兩年執法檢查、三年立法評估”的監督機制,跟蹤配套文件制定,確保法規執行不打折扣、不留死角。

下一步,泉州市政府將在市委的堅強領導和市人大常委會的有力監督下,堅持以“晉江經驗”為引領,深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一流營商環境,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奮勇爭先,再上臺階。

【責任編輯:姚宇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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