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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退稅7號公告持續受關注 專家解讀三大熱點

2025-11-07 13:21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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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7號)發佈實施,不少納稅人對政策適用條件、覆蓋範圍、申請流程等問題較為關注。近日,記者採訪了業內專家,就7號公告重點內容和高頻問題進行解讀。

政策覆蓋範圍有變化,製造業等4個行業納稅人需注意

西安外國語大學商學院副教授王鈺介紹,7號公告的制發是國家持續深化稅制改革、優化留抵退稅制度背景下推出的一項重要舉措,旨在增強稅收中性,切實提升市場主體的資金迴圈效率。

公告對留抵退稅政策分行業實行差異化退稅,繼續維持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軟體和資訊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以下簡稱製造業等4個行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允許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的適用行業範圍。

同時,7號公告也對房地産開發經營業納稅人、其他行業納稅人(既除了製造業等4個行業及房地産開發經營業以外的納稅人)設置了明確的、差異化的退稅政策。對於房地産開發經營業納稅人而言,期末留抵稅額滿足一定條件,即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與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相比新增留抵稅額的60%;對於其他行業納稅人而言,期末留抵稅額滿足一定條件,即可申請比例退稅。

把握信用門檻與申請時機,確保紅利應享盡享

根據7號公告內容,納稅人在申請中需重點關注幾個核心條件:一是信用門檻,企業納稅繳費信用級別必須為A級或B級;二是合規底線,申請退稅前36個月內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發票行為,且36個月未因偷稅行為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三是申請時機,納稅人按照7號公告申請辦理留抵退稅,應當於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次月,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完成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後,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退(抵)稅申請表》。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留抵退稅與增值稅即徵即退、先徵後返(退)政策不可同時享受。如果企業希望從享受即徵即退轉為申請留抵退稅,需要先一次性繳回此前已退的即徵即退稅款,便可自全部繳回次月起按照規定申請退還期末留抵稅額,且自全部繳回次月起36個月內不得再次變更。

厘清行業歸屬判定標準,確保政策精準適用

王鈺副教授介紹,在業務實操中,納稅人非常關心自身行業歸屬的判定標準。判斷是否屬於製造業等4個行業,關鍵在於其相應業務的增值稅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是否超過50%,銷售額比重根據納稅人申請退稅前連續12個月的銷售額確定。申請退稅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但滿3個月,按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確定。若納稅人存在差額徵稅業務,在計算銷售額比重時應以差額前的金額確定。

此外,若公司既從事製造業業務,也存在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軟體和資訊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業務,以相關業務增值稅銷售額加總計算銷售額比重來確定是否屬於製造業等4個行業納稅人,不要求其中某一個行業業務的銷售額比重單另超過50%。建議納稅人在申請前,務必準確核算自身銷售額構成、確保行業分類準確,這是成功享受政策的第一步。

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是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重要舉措。專家提醒廣大納稅人,在享受政策紅利的同時,應始終堅持合規經營、誠信申報。建議企業密切關注自身的納稅信用狀況,提前準備好相關數據資料,確保依法、依規享受政策紅利。

【責任編輯: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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