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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會丨報告提出:以高質效檢察履職促進高品質刑罰執行

2025-10-27 10:27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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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26日聽取了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刑罰執行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顯示,刑罰執行監督工作持續加強,2021年1月至2025年9月,檢察機關依法提出刑罰執行監督糾正意見等97.1萬件,以高質效檢察履職促進高品質刑罰執行,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

刑罰執行監督是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刑事執行監督的主要內容。依照憲法法律規定,刑罰執行監督主要承擔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的監督,對監獄、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刑罰執行活動的監督等職責。

報告指出,檢察機關常態化開展監獄、看守所等監管場所安全防範法律監督,協同排查化解風險隱患,監督糾治“牢頭獄霸”、違禁品“捎買帶”等突出問題;深入開展化解矛盾風險、維護社會穩定專項治理,促進加強監外執行人員管理,監督糾正社區矯正對象脫管漏管問題。

針對怠于交付執行、違法拒絕收監等收押難、送監難問題,2021年以來,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開展專項清理活動並常態化推進,糾正判處監禁刑罰罪犯未交付執行9.6萬人。

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是刑罰變更執行的重要制度。報告指出,檢察機關把刑罰變更執行監督作為重中之重,既糾正不該變更而變更的“亂作為”,又防止該變更而不變更的“不作為”,依法監督糾正“紙面服刑”“提錢出獄”問題。

在刑事裁判涉財産部分執行監督方面,檢察機關2021年1月至2025年9月對消極執行、違規終結執行等違法情形提出糾正意見28.4萬件。同時,檢察機關依法查處刑罰執行領域司法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減假暫”、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私放在押人員等職務犯罪,共立案偵查1735人。

報告介紹,檢察機關建立完善“派駐+巡迴+科技”監督機制,一體加強派駐檢察、巡迴檢察、數字檢察,有力推動刑罰執行監督提質增效。

報告提出,全國檢察機關將不斷加強和改進刑罰執行監督工作,更好推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高質效履行刑罰執行監督職責。(記者 劉碩)

【責任編輯: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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