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綏德縣法院:“訴前保全+以保促調” 為糾紛化解加速度
近日,陜西綏德縣法院立案庭在審理一起不當得利糾紛的財保案件時,運用“訴前保全+以保促調”,促使當事人在立案前和解,成功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原告李某與被告郭某係朋友關係,郭某曾在李某就職的家居公司投資,撤資後依舊保留其收款賬戶,致使客戶將款項支付到郭某的賬戶,李某發現後聯繫郭某,請其將款項轉返還李某,但郭某一直不予理睬,遂李某向法院提起了訴前保全,請求凍結郭某的銀行賬戶。
立案庭收到申請後,承辦法官認真審查保全材料,確認李某申請符合法定條件,立即作出保全裁定,並移交執行局,執行局採取保全措施後,郭某主動聯繫法院,表達了和解意願。經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議,郭某歸還所收貨款,李某及時申請解除保全措施,實現了案結事了。
綏德縣法院將堅持把非訴訟機制挺在前面,積極推進“訴前保全+以保促調”組合解紛模式,最大限度減輕訴累,充分用好“保全”這一解紛的“硬措施”,跑出糾紛化解加速度,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綏德縣人民法院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