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神木市法院協助湖南省寧鄉市法院成功扣押一台起重機
8月12日,湖南省寧鄉市法院與陜西神木市法院通過跨區域司法協作,成功對一台三一履帶式起重機採取扣押措施,此次行動不僅是跨省司法協作的成功實踐,更是神木市法院深入推進黃河“幾”字灣執行協作機制實體運作以及貫徹落實相關會議精神的生動體現。
湖南省寧鄉市法院在執行一起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時,發現涉案的三一履帶式起重機位於陜西省神木市境內。為確保執行工作順利實施,寧鄉市法院立即向神木市法院發出協助函。該院在收到協助請求後高度重視,第一時間組織執行幹警與寧鄉市法院幹警進行案情對接,確定執行計劃。執行當日,兩院執行幹警按計劃抵達目標工地實施聯合行動。
到達現場後,多名工作人員圍站在設備周圍阻擋執行,執行工作一時陷入僵局。執行幹警現場出示執行公務證、協助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詳細解釋寧鄉市法院的扣押裁定依據,向現場人員説明妨礙執行的法律後果,經過執行幹警的耐心釋法析理,衝突的局面緩和下來,經過整整一天的協商,終於完成了設備扣押轉運。
此次協作是兩地法院深化執行聯動機制的生動實踐。未來,神木市法院將繼續深化與兄弟法院的協作聯動,不斷創新執行協作機制,以更高效的司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神木市人民法院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