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高速執法支隊:貨物“拋灑滴漏”要不得,違法行為面臨處罰
12月3日上午9:55,在沈海高速廈門往漳州方向、離杏林收費站約2公里路段,一輛貨車因貨物防護措施不當,導致運載的渣土掉落,掉落時飄起的粉塵瞬間遮擋助了行車視線,影響了道路的正常通行。
10時許,廈門高速路網中心接到熱心的過路司機報警後,迅速通過監控視頻搜尋到事發點位,發現後方的車輛因為擔心碾壓上去、導致爆胎或翻車等險情,只能臨時緊急變道,現場形勢比較危險,調度員隨即通知養護人員前去處置。
養護部門迅速組織8名人員及兩輛車前往,到場後發現第三、四車道內,四處散落著建築沙土、還有部分較大的石塊,影響了行車安全,現場人員立即分頭行動,組織安全員在後方引導、示警,提醒過往車輛提前避讓、謹慎通行,一組人員迅速對現場進行安全布控,防範車輛進入掉落物現場,隨後利用隨車配備的掃帚、鐵鍬等工作,先行將石塊往應急車道清理,然後再清掃路面的沙土,直至11時20分許才將現場清理乾淨,避免了發生車輛爆胎、失控等險情。
廈門高速執法支隊執法人員根據路網中心提供的資訊,查詢到車輛所屬公司的負責人聯繫方式,責令其立即督促駕駛員停車做好安全防護,嚴防再次發生掉落險情,並要求儘快接受調查處理。
12月9日,車輛所屬的廈門某貿易有限公司負責人來到廈門高速執法支隊接受處理,在觀看了執法人員提供的現場掉落視頻後,對疏忽大意造成的後果表示了歉意,慶倖沒有造成其他車輛發生交通,否則後果將不堪設想;隨後配合完成了調查取證、文書製作等工作,接受相應的罰款,並表示後續將認真做好貨物規範裝載工作,儘量採取密封式運輸或者進行嚴密的遮擋、覆蓋,嚴防再次發生類似的問題,
【提醒】
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規定:車輛應當規範裝載,裝載物不得觸地拖行。車輛裝載物觸地拖行、掉落、遺灑或者飄散的,造成公路路面損壞、污染的,由公路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車輛裝載物易掉落、遺灑或者飄散的,應當採取廂式密閉等有效防護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駛。”廈門高速執法支隊執法人員提醒。(供稿人:吳曉妮 梁亦軍 盧涇洵 范炎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