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審委會召開會議討論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相關指導意見
本報北京12月9日訊 記者張昊 人民法院做實定分止爭,需要嚴格的制度規定。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在審判工作中推動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的指導意見。
據了解,近年來,司法實踐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就案辦案、機械司法等問題,一些案件進入訴訟後歷經多個程式甚至來回反覆,未能及時回應群眾訴求、實質性化解糾紛,人民群眾對此反映強烈,也不利於維護社會安全穩定。最高法經過深入調研,梳理“法答網”相關問答情況,整理歸納相關問題,分析背後的相關規定不盡完善、一定程度上存在規避管理等深層次原因,總結司法經驗,有針對性地對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規定,強化符合司法規律的審判管理,在立案、審判、執行各環節進一步做實定分止爭、實質解紛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形成了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強調,要推動實質性化解矛盾,做到案結事了、定分止爭,促進審判工作提質增效;強調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對起訴事項屬於法院受理範圍但起訴材料有瑕疵或者錯誤的,要耐心開展法律釋明、訴訟指導等工作;強調一審法院要引導當事人全面、及時、正確、誠實地完成舉證,二審法院在查明事實基礎上能改判的就不發回,一、二審法院應當強化裁判文書的釋法説理,促進當事人服判息訴;強調應當加強審判管理監督,強化案件質效分析管理,及時發現糾正問題。
“‘案結事未了’表面上是審判方法問題,更深層次體現的是司法理念的問題,本質上是人民法院能否牢牢站穩人民立場的問題。”會議強調,實現案結事了、做實定分止爭,有利於依法及時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法治的權威和尊嚴,有利於引導當事人依法行使訴權、維護社會秩序,有利於促進當事人把更多精力投入生産生活中、助力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有利於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
“人民法院為人民的立場必須堅如磐石。”會議強調,要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通過一個個具體案件的依法公正高效審判,充分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優越性。要紮實開展“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專項治理工作,細緻排查風險隱患,把定分止爭、實質解紛的工作做深做細。要進一步做實符合司法規律的審判管理,強化制度剛性、狠抓制度執行,堅決防止因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實影響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感受。
會議結合調研發現的情況,針對年底前個別地方不及時立案的問題,要求各級法院高度重視、切實解決。對以案件“收結比”取代“審限內結案率”的錯誤做法,要求必須堅決糾正。要求對不依法及時立案的典型問題,發現一起通報一起,並責成整改。
最高法院領導、審判委員會委員,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