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嚴格穿山甲甲片入藥 含穿山甲成分藥物不得新增納入醫保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今天發佈關於切實加強穿山甲保護管理的通知,切實加強穿山甲保護管理。
通知要求,加大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穿山甲保護研究中心建設力度,建立穿山甲人工繁育基地和種質資源庫,聯合開展穿山甲人工繁育關鍵技術科攻關,著力推動穿山甲人工繁育種群取得實質性進展。鼓勵支援科研院所、醫院、制藥企業聯合開展穿山甲甲片替代品研究攻關。
加大監管力度,嚴格穿山甲甲片入藥。本著“節約資源,從嚴從緊”原則,嚴格穿山甲甲片入藥管理,合理壓縮消耗用量。
一是省級林草、中醫藥、藥品監管主管部門聯合開展穿山甲利用狀況摸底調查,掌握本省區穿山甲人工繁育機構、穿山甲甲片庫存以及近3年中醫醫院和藥品生産企業使用穿山甲甲片及購銷情況,並將核實資訊登記造冊,落實持有主體管理責任。
二是嚴格控制穿山甲甲片年度消耗量,原則控制在1噸左右。國家林草局會同中醫藥局、藥監局研究分配措施。省級林草部門根據分配措施履行行政許可職責。
三是省級林草部門要強化對本省穿山甲甲片合法庫存持有者的監督核查,及時根據行政許可情況更新穿山甲甲片庫存數量;省級中醫藥主管和藥品監管部門要嚴格監管轄區內利用穿山甲甲片的醫院和制藥企業;各單位依法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杜絕穿山甲甲片濫用。
四是執法查沒的穿山甲甲片及其製品,僅限于科學研究、司法執法、公益宣傳等非商業性活動。嚴格禁止利用其他非法或不明來源的穿山甲甲片及其製品。
五是繼續停止商業性進出口穿山甲及其製品,繼續停止穿山甲飲片納入醫保範疇,不得將含穿山甲成分的藥物新增納入醫保範疇。
(總臺央視記者 余靜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