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業總産值近100億元 青島發佈2025《青島市種業促進條例》
近日,在青島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堅強領導和高位推動下,《青島市種業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青島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並經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將於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出臺《青島市種業促進條例》,旨在打造良好營商環境,促進青島市種業高品質發展。11月27日,青島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各界介紹《條例》相關情況。
種業企業總産值近100億元
據青島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袁瑞先介紹,《條例》是國內首部全面統籌農作物、畜禽、水産、林草、農業微生物等領域種業發展的促進條例,將為推動青島市現代種業創新發展,加快培育推動農業新質生産力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種業是國家戰略性、基礎性核心産業。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現代種業發展,青島市以建設“青島國際種都”為目標,堅持創新引領,加強政策支援,整合資源要素,全力推進現代種業高品質發展。
到目前,全市擁有各類種業持證企業1100余家,年銷售額過億元種業企業17家,種業企業總産值近100億元。有9家單位入選首批國家種業陣型企業,有10家外(合)資企業在青落戶,數量均居全國第二,成為全國少有的在農作物、畜禽、水産、林草和農業微生物等五大種業門類均有細分領域單項冠軍的城市。
青島地處北緯35至37度溫帶季風氣候區,是育種繁種的黃金區位,擁有得天獨厚的海洋資源稟賦,具備發展現代種業的雄厚基礎。但同時,也面臨著育種自主創新能力不強、産業集聚發展程度不高、扶持保障措施力度不夠等問題,需要充分利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來推進種業高品質發展。
《條例》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3年3月份起,青島市農業農村局在市人大常委會的指導下,會同財政、科技、海洋、林業等部門組建起草小組,結合“一法一條例”檢查、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等工作,全面梳理研究種業政策法律,先後赴兄弟城市、涉農區市、高校院所、種業企業等廣泛深入調研,徵求市直有關部門、各區市、重點種業企業、科研單位等意見建議,初步明確了立法思路和原則。
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2023年8月,起草小組組織精幹力量開始起草工作,按照《立法技術規範》等要求逐條梳理,經多輪次徵求相關單位的意見建議,修改完善後形成了《條例(送審稿)》,于2024年1月提交市司法局。送審後,市農業農村局會同市海洋發展局、市園林和林業局配合市司法局先後開展了多輪徵求意見、座談調研、實地調研和專家論證等工作,研究修改後形成《條例(草案)》,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後,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市人大常委會分別於2024年6月26日、8月21日對《條例》進行了兩次審議,10月25日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
2024年11月20日,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同日,青島市人大常委會予以公開發佈,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長遠立足“大種業”發展格局
目前,國家、省種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大多是以管理為主,發展促進為輔。《青島市種業促進條例》是立足“大種業”發展格局,以産業促進為主要內容,從青島種業發展實際需要出發,將一系列推進種業振興的政策要求和實踐經驗轉化為制度措施。《條例》堅持問題導向,避“全”求“精”,重點在育種創新、産業發展、扶持與保障等方面作出法律規定,《條例》共五章33條,主要內容如下。
強化育種研發創新。《條例》重點從提高育種技術攻關能力、加強自主智慧財産權品種培育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鼓勵開展種質資源保護利用科學技術研究,篩選、創制優異種質,在確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從境外引進優異種質資源。
設立種業科研項目,重點扶持本地優勢特色品種選育,對育種週期長以及具有重大經濟或者社會價值的項目予以長期穩定支援。
支援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種業企業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前沿技術突破,鼓勵將常規育種和生物育種有機結合開展育種創新,促進生物育種技術推廣應用。
支援建立商業化育種體系,通過組建聯合體、共建實驗室和研發中心等方式開展育種創新合作。
推動産業健康發展。為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條例》緊扣産業發展關鍵環節,針對性作了制度安排。
聚焦科研成果轉化,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種業科研成果轉移轉化機制,充分發揮企業在成果推廣應用中的主導作用。
聚焦種企做優做強,實行梯度培育、分類指導,推動不同層次和規模的種業企業協調發展。
聚焦開放平臺搭建,支援舉辦種業會展和交流活動,推進種權交易;鼓勵依託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上合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範區等重大開放平臺開展種業國際合作。
聚焦園區集聚發展,推進具有特色優勢、産業集聚的現代種業産業園區建設,為園區內的單位開展種質資源研究、育種研發、繁育生産、科研成果展示交易等提供服務和保障。
聚焦藍色種業提升,發揮海洋資源稟賦和水産種業科研優勢,發揮國家海洋漁業生物種質資源庫等平臺作用,促進海洋水産種業規模化發展。
加強要素支援保障。《條例》重點從五大方面明確保障措施。在加大財政支援力度方面,《條例》規定政府要創新財政性資金投入方式,通過設立種業領域財政股權投資資金、種業發展基金或者後補助、成果獎勵等方式,引導社會資金投資種業企業,支援關鍵核心技術研發、重大科研成果轉化等。
在完善種業金融服務方面,《條例》要求採取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信、貸款貼息、保險費補貼等方式,引導和支援金融機構為種業相關企業和個人提供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種業金融服務産品,為産業鏈上下游提供協同金融服務。
在種業發展用地保障方面,《條例》要求在組織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應當統籌安排建設用地、設施用地、海域、林地指標,重點保障研髮型種業企業、種業科研機構、重點種業園區等的合理用地用海需求。
在深化智慧財産權保護方面,《條例》規定將植物新品種權、育種方法發明專利權等種業智慧財産權納入全市智慧財産權保護體系,加強跨區域跨部門聯動保護和行政司法協同保護。
在培優壯大人才隊伍方面,《條例》要求推進創新型種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支援建立産學研融合、多學科交叉的人才培養模式,鼓勵種業企業創建博士後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專家工作站等平臺,吸引高水準科研人才進站開展育種研究工作。
下一步,種業相關主管部門將加大對《條例》的宣傳與培訓,研究出臺相關的配套政策,全面抓好《條例》的貫徹落實,推動青島市種業發展再上新臺階。(王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