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決定取消對各級檢察機關不當考核
本報北京10月16日電 (記者倪弋)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當前,全國檢察機關業務運作態勢總體良好,但也有一些檢察機關、一些檢察人員過於關注數據指標、考核排名,把工作著力點放在片面追求數據好看、排名靠前上,沒有把注意力集中在高質效辦案上。究其原因,不當考核是重要因素。實踐中,各地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各種案件類型、重點辦案領域等差異性較大,各地、各級檢察機關發展基礎、條件、環境也千差萬別,在全國範圍內用一組指標、一個標準、一套數據來衡量、評價各地檢察履職優劣,既不科學,也不全面,更不合理。
最高檢決定,取消一切對各級檢察機關特別是基層檢察機關的不必要、不恰當、不合理考核,不再執行檢察業務評價指標體系,不再設置各類通報值等評價指標,不再對各地業務數據進行排名通報,切實、真正把檢察管理從簡單的數據管理轉向更加注重業務管理、案件管理、品質管理上來,轉到對重點案件類型、重點辦案領域、重要業務態勢的分析研判上來,把宏觀案件質效分析與微觀案件品質評查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聚焦法律監督主責主業,進一步回歸高質效履職辦案本職本源,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和案件的每一個環節上。
最高檢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從最高檢做起,每年對各個辦案部門、各個檢察官辦理的案件進行全面自查和重點抽查,進一步完善案件品質定期自查、逐級評查、重點抽查等機制,帶動各級檢察機關把高質效辦案的實體、程式、效果要求落到實處。
《 人民日報 》( 2024年10月17日 11 版)
原標題:最高檢決定取消對各級檢察機關不當考核 聚焦主責主業高質效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