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9.7元到39218元——民生保障有力有效
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新中國成立75年來,黨中央高度重視人民生活,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續用力,不斷增進民生福祉,人民群眾生活品質發生了舉世矚目的巨大變化,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夯實民生之本
就業是民生之本。75年來,黨中央始終把就業工作擺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就業總量顯著增長,就業結構持續優化,就業品質穩步提升。全國就業人員由1949年的18082萬人增加至2023年的74041萬人。與此同時,1949年我國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僅為49.7元,2023年達到39218元,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75.8倍,人民群眾生活水準從溫飽不足到全面小康。
計劃經濟時代,我國就業以國有和集體單位就業為主,城鎮實行“統包統配”的就業管理體制和企業“固定工”制度,鄉村實行農業集體經營。到1978年全國就業人員為40152萬人,城鎮就業人員為9514萬人。改革開放之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引領就業規模不斷擴大。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就業優先戰略和積極的就業政策加快落實,14億多人口的大國實現了比較充分的就業,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如今,城鎮就業規模持續擴大,就業結構不斷優化。城鎮就業人數由2012年的37287萬人增加到2023年的47032萬人,新增就業年均超過1300萬人。第三産業吸納就業能力提高,一、二、三産從業人員佔比從2012年的33.5%、30.4%和36.1%調整為2023年的22.8%、29.1%和48.1%。就業品質進一步提升,2023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工資性收入佔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60.4%,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工資性收入佔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42.2%。
築牢民生之依
社會保障關乎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從無到有,步步夯實,覆蓋面從城鎮企業職工到農村居民逐步擴大,全民覆蓋的目標正在穩步實現。黨的十八大以來是我國社會保障改革力度最大、發展速度最快、覆蓋範圍最廣的時期。我國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基本形成,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制度體系不斷完善。截至今年9月份,全國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10.74億人、2.45億人、3.01億人。
圍繞覆蓋全民、人人享有的目標,我國推動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推進城鄉統籌,將更多群眾納入保障範圍,不斷增強社會保障公平性。2023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月每人平均基本養老金比2012年增加一倍,月平均失業保險金水準從2012年的707元提高到2023年的1814元,月平均工傷保險傷殘津貼由1864元提高到4000元。
今年是社保卡發行25週年。1999年,我國第一張社保卡在上海首發,如今持卡人數已超過13.8億人,全國電子社保卡領用人數突破10億。這張小小社保卡,連接起統籌城鄉的五級社保經辦管理服務網路,推動著一件件具體繁雜的民生事項“打包辦”“關聯辦”,最大限度方便群眾在就業和人力資源服務、社保服務、就醫購藥、交通出行、文化體驗等領域的日常應用。
今年也是《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的第20年,我國已經建成世界上最大的工傷保障體系,並持續激發制度發展活力。從今年4月1日開始,工傷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在部分城市啟動試點工作,切實解決了工傷職工跨省異地就醫“就醫墊資高、報銷往返跑”等痛點堵點問題。
兜住民生底線
社會救助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兜底層、安全網。黨的十八大以來,從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到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再到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我國形成了以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救助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覆蓋全面、分層分類、綜合高效的社會救助工作格局。
截至今年二季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數為648.4萬人,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標準為每人每月782.3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數為3388.5萬人,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標準為每人每月575.7元,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人數達到474.7萬人。
目前,社會救助工作對象已逐步由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等,向所有低收入人口乃至全體遇困居民拓展,社會救助功能由“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風險、促發展”轉變和拓展,社會救助目標則更加注重兼顧“輸血”與“造血”,在強化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障的基礎上,創造條件促進其提升自我發展意願和能力。
民政部部長陸治原表示,將持續深化社會救助改革,推進社會救助立法,建立健全覆蓋全面、分層分類、資源統籌、綜合高效的中國特色社會救助體系,強化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風險預警,建立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讓社會救助為困難群眾提供更多更好的保障。(記者 敖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