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法修正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新華社北京9月10日電(記者孫少龍)監察法修正草案10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首次審議。修正草案保持監察法總體穩定,根據黨中央部署和形勢發展要求作必要修改,保持基本監察制度頂層設計的連續性。
據介紹,現行監察法于2018年審議通過,作為對國家監察工作起統領性和基礎性作用的反腐敗國家立法,對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中國特色國家監察體制,實現對公職人員的監察全覆蓋發揮了重要作用。
監察法實施以來,黨中央對持續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反腐敗鬥爭面臨新的形勢和任務,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對紀檢監察工作高品質發展提出新的要求,迫切需要與時俱進地對監察法作出修改完善。
此次提請審議的監察法修正草案共二十三條,主要內容包括完善監察法總則和有關監察派駐的規定、完善監察措施和監察程式、充實反腐敗國際合作相關規定、強化監察機關自身建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