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共識促合力 構建救助大格局 紅古區檢察院司法救助和社會救助銜接機制正式啟動
為進一步深化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切實加強國家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緊密銜接。9月5日,紅古區人民檢察院牽頭與區人社局、區民政局、區教育局、區鄉村振興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婦聯、區殘聯七家單位聯合會簽了《關於建立國家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銜接機制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該《辦法》共25條,圍繞“救濟救困,應救盡救”,進一步明確了檢察機關和社會救助部門的救助範圍、救助對象及具體職責,建立了檢察機關和社會救助部門定期聯席會議機制、日常聯絡機制、定期回訪制度、監督管理制度等。通過多方聯動,切實暢通國家司法救助“直通”社會救助的“綠色通道”,推動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銜接工作常態化開展,為符合司法救助、社會救助條件的困難群眾提供救助,實現救助效果最大化。
會簽會上,紅古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婁成龍介紹了區檢察院近年來國家司法救助工作開展的基本情況,闡明瞭建立全方位、多元化國家司法救助和社會救助銜接機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與會單位相關負責人從各自職能角度出發,就推動國家司法救助和社會救助銜接機制的救助方式、線索移送、資訊共用、履行職責等事宜進行深入交流和探討,並達成常態化合作的共識。
婁成龍檢察長代表紅古區人民檢察院向各單位對檢察機關工作的支援和配合表示感謝,並就如何推動《辦法》的落地見效,提出三方面共勉意見:一是明確工作職責。各成員單位要根據《辦法》職責分工,相互配合,平等協商,形成合力,保證救助工作精細化、救助效果最優化。二是落實資訊共用。落實聯席會議機制,建立健全資訊共用,實現司法救助和社會救助的互聯互通,確保救助資源能夠精準地流向需要幫助的人群,特別是將未成年人、殘疾人、困難婦女、退役軍人等特殊人群作為重點救助對象,予以優先救助。三是完善救助流程。完善司法救助和社會救助銜接機制實施工作流程,縮短救助時間,提高救助效率和品質。
作為牽頭部門,紅古區人民檢察院今後將結合困難當事人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聯繫各部門和社會團體,綜合運用經濟救助、生活安置、幫助就業就學、心理干預等多種形式,開展精準救助。(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人民檢察院)
來源: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