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印發三個"清單":引導金融租賃公司聚焦主責主業
為引導金融租賃公司聚焦主責主業,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發佈《關於印發金融租賃公司業務發展鼓勵清單、負面清單和項目公司業務正面清單的通知》。通知明確,金融租賃公司要立足功能定位和自身稟賦,根據鼓勵清單調整業務規劃,支援促進産業優化升級的重要通用設備和重大技術裝備需求,助力現代化産業體系建設,推動新質生産力發展。
據了解,鼓勵清單以國家戰略需求為導向,將農林牧漁、新能源、醫藥、船舶及海洋工程裝備等27個産業中的農業機械、風電光伏、光熱發電、醫藥研發、船舶等重要設備和重大技術裝備納入鼓勵清單範圍。正面清單在《金融租賃公司項目公司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租賃物範圍基礎上,結合前期部分金融租賃公司試點開展項目公司積體電路融資租賃業務經驗成效,增加了積體電路和算力中心設備,以更好支援積體電路産業和算力基礎設施發展。
2023年10月,金融監管總局印發了《關於促進金融租賃公司規範經營和合規管理的通知》,將古玩玉石、字畫、辦公桌椅、報刊書架、低值易耗品以及消費品(不含乘用車)作為禁止性業務領域。負面清單重申了以上禁止性業務領域要求,並明確妥善處置存量業務。
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把金融租賃公司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監測和監管評級評價工作,加強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等行業主管部門溝通銜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
《 人民日報 》( 2024年08月27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