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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落實未成年人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

2024-08-22 10:22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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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終於成為一名網約車司機了。”近日,小李專門到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檢察院,告訴檢察官自己已夢想成真。

2008年,當時還是未成年人的小李因輕微犯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出獄後,他深刻悔過,遵紀守法,積極參與社會志願服務。“我想當網約車司機,沒想到在網上申請時,因為有犯罪記錄一直未能通過系統審核。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應當封存,為什麼這還會成為我求職路上的障礙?”2023年10月,小李來到鄞州區檢察院諮詢。

隨後,鄞州區檢察院檢察官與該網約車公司溝通,將小李的無犯罪記錄證明、駕駛員資格證明等材料提交給網約車公司,在上級檢察機關的努力推動下,網約車公司總部對接後臺數據,遮罩了小李的犯罪記錄。很快,小李就收到了網約車系統審核通過其申請的消息。

讓罪錯未成年人“無痕”回歸社會,是設立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的初衷。202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為迷途知返的未成年人驅散陰霾、提供信心、照亮希望。

消除犯罪標簽

“檢察官姐姐,這個暑假我打了一份工,挺順利的,但總擔心以前犯的錯會影響畢業找工作。”電話裏,曾經的涉罪少年小嚴向海南省定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閔天道出憂心事。

“為了避免未成年人因一時涉罪而被貼上永久性的犯罪‘標簽’,國家規定,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以及免予刑事處罰的未成年人,其犯罪記錄都會被依法封存……”閔天的解答讓小嚴如釋重負。

一年多前,小嚴還是海口某中學的高三學生,學習成績在班裏名列前茅。2023年春,小嚴駕駛摩托車將一位老人撞倒,被公安機關確定應負事故主要責任,涉嫌構成交通肇事罪。小嚴主動承認錯誤,寫下悔過書,與家人一起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2023年4月,該案移送至定安縣檢察院審查起訴。辦案檢察官對案件事實、證據進行細緻審查,通知定安縣司法局為小嚴指派法律援助律師,並通過社會調查對小嚴的家庭環境、在校表現、父母監管能力等進行考察,先後聽取公安機關、辯護律師等各方意見。經過綜合分析評判,檢察機關認為小嚴係過失犯罪,具有自首、賠償諒解等從輕、減輕處罰情節,決定對小嚴作出不起訴決定。在檢察官鼓勵幫扶下,小嚴重樹信心,認真備考,最終以優異成績考入重點大學。

近年來,為保護涉案未成年人隱私,避免犯罪“標簽”對其造成負面影響,各地檢察機關嚴格落實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對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已作不起訴處理和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刑罰的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數據顯示,為努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全國檢察機關2023年對情節輕微並有悔罪表現的依法適用緩刑7690人,同比增長63.8%,並嚴格落實犯罪記錄封存制度。

做好回訪幫教

“雖然犯罪記錄被封存了,但永遠不會忘記從案件中得到的教訓,以後會保持尊重理解,與孩子共同成長。”2024年元旦假期,被不起訴人小柔的母親告訴湖北省秭歸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小柔順利就讀心儀的專業後,學習成績不錯,還在大學興趣社團比賽中獲了獎。

2022年2月的一天,正在讀高二的小柔到某超市購買生活用品時發現錢不夠,她沒有聯繫父母,反而將選購的商品偷回家。案發後,公安機關第一時間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小柔也在母親的陪同下主動投案。經協調,小柔父母進行了賠償,超市負責人對小柔表示諒解。檢察機關綜合考量全案情節後,對小柔作出附條件不起訴處理,考驗期為9個月。

案件雖然了結,但扭轉家庭關係難以一蹴而就。為保證家庭保護“實時線上”,秭歸縣檢察院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聯合學校、社區等部門定期開展回訪,對督促監護令落實情況進行跟蹤考察。

當前,未成年人涉黑惡犯罪整體下降、涉嚴重暴力犯罪趨於平緩、涉網路犯罪逐漸增多。針對這些新的趨勢和特點,各地檢察機關積極貫徹“教育、感化、挽救”方針,一體落實“保護、教育、管束”理念,根據未成年人的犯罪性質、主觀惡性、危害後果不同,採取相應的懲戒教育措施。

近年來,雲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部運用多種方式提升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質效。“我們結合雲南實際,支援本省各地培育未成年人司法社會工作力量,指導全省檢察機關建立了22個觀護基地,為監護缺失的貧困輕罪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輔導、行為矯正和職業技能培訓,幫助他們走上人生正軌。”該院第九檢察部負責人介紹説。

福建省石獅市人民檢察院針對涉罪未成年人幫教工作制定了工作規則,提供可操作性指引,規定幫教人員要根據“一人一檔案”的原則為幫教對象建立個性化幫教檔案,制定幫教方案,記錄每次幫教情況並嚴格保密;幫教人員要與幫教對象每週談心至少一次,實時把握幫教對象的思想動向和行為表現。

工作中,檢察機關通過心理干預、觀護教育等多種方式,把精準幫教貫穿辦案始終,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共制發“督促監護令”11000余人,其中向涉罪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制發“督促監護令”8600余人。

推動社會治理

選派未檢幹警和專業社工團隊組成幫教小組,採取多種方式對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長環境、發展方向等作出科學評估,有針對性地進行精準幫教,並持續跟蹤確保幫教效果……

為加強與教育、民政等部門的協作配合,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檢察院與區人民法院、區司法局、海口市公安局瓊山分局共同會簽《海口市瓊山區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聯席會議制度》。2023年以來,該院對495名涉案未成年人幫教792次。

涉罪未成年人再社會化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檢察、公安、法院、人力資源等部門的認真履職,需要學校、用人單位、社區的配合,還需要律師、司法社工等相關力量的幫教輔助,搭建起全方位保護體系。

實踐中,各級檢察機關積極連結社會資源,促進檢察監督與社會工作協調聯動。

在家庭保護方面,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全國婦聯、中國關工委發佈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典型案例,推動家庭督促監護範圍有序拓展,去年制發“督促監護令”5.7萬份,促進“甩手家長”依法帶娃。

在學校保護方面,最高檢聯合教育部制定《關於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輟保學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共建“最高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實踐基地”,指導各地檢察機關會同相關部門建成法治教育實踐基地2120個,推動4.3萬名檢察官在近8萬所中小學校擔任法治副校長,促進學校保護更加堅強有力。

在網路保護方面,最高檢貫徹《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參加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會同中央網信辦、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召開加強未成年人網路保護綜合履職新聞發佈會,制定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網路法治工作的意見,合力築牢未成年人網路保護安全防線。

在政府保護方面,最高檢會同民政部等印發《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品質提升三年行動方案》,配合國家衛健委等發佈《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持續落實中國婦女和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攜手各職能部門及有關方面,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陽。

“調研發現,未成年人的罪錯行為通常有一個由輕及重、逐漸演變的過程,錯失最佳的矯治教育時機或者干預措施不當,部分未成年人可能實施更為嚴重的犯罪行為。”最高檢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為有效預防和矯治未成年人罪錯行為,最高檢正在研究制定《關於加強未成年人罪錯行為分級干預矯治的意見》,根據未成年人行為的嚴重程度、心理偏常狀況、日常表現情況等,依法採取責令嚴加管教、訓誡、專門教育、專門矯治教育等分級分類的干預措施。今年擬聯合有關職能部門共同出臺。

(文中未成年每人平均為化名)  

原標題:失足未成年人如何“無痕”回歸社會 檢察機關落實未成年人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


【責任編輯:曾瑞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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