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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首次修訂

2024-08-21 08:14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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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8月20日電(記者許舜達)記者20日在杭州召開的《浙江省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宣貫座談會上獲悉,實施十餘年來首次修訂的《浙江省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將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

2010年9月30日,浙江首次出臺《浙江省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近年來,受氣候變化、耕作方式改變等多種因素影響,浙江省農作物病蟲害呈多發、頻發態勢,為應對新的病蟲害防治形勢,提高病蟲害防治能力,2024年7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修訂後的《浙江省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

據介紹,修訂後的條例將浙江病蟲害防治工作中行之有效的作物健康理念、統防統治、化學農藥定額施用等經驗做法上升為法規制度,並對實踐中存在的植保體系不完整、專業化防治組織服務能力不強、植保無人機施藥不規範等問題予以積極回應,將推動浙江植保工作進一步規範化、法治化。

值得一提的是,修訂後的條例提出,病蟲害防控要樹立作物健康理念,倡導由“治已病”向“防未病”轉變,要求開展農作物新品種審定、認定時,應當將農作物對其主要病蟲的抗性作為重要指標,以此提升作物“自身免疫能力”;通過完善基礎設施、優化耕作制度和加強田間管理,提高農田生態系統自然控害能力;建立農藥減量增效機制,推行化學農藥定額施用制度,強化病蟲監測、推進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等綜合措施應用,推動建設全生命週期的作物健康管理體系。

原標題:新修訂的《浙江省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提出病蟲害防控要樹立作物健康理念

【責任編輯:曾瑞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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