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上市獎勵費” 三部門起草規定向社會徵求意見
央廣網北京8月20日消息(記者任芳言)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交易實況》報道,司法部會同財政部、證監會起草了《國務院關於規範仲介機構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規定(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于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15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提出,仲介機構應當遵循市場化原則,根據實際工作量、所需資源投入等因素合理確定收費標準,並與發行人在合同中約定收費安排。對此,經濟之聲《財經態度》採訪了中國政法大學資本研究中心研究員劉彪。
劉彪表示,依據市場化原則定價,仲介機構應在充分考慮市場供求關係、競爭狀況的基礎上,根據自身成本和投入來定價。這有助於仲介機構進一步提升專業性、獨立性,努力通過服務水準和專業能力的提升贏得認可,進而獲得合理回報。
《徵求意見稿》明確了仲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禁止性行為,包括不得在合同約定之外收取其他費用或者以臨時加價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不得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者另行約定等方式規避監管收取費用等。
劉彪認為,這對仲介機構會産生較大影響,仲介機構應進一步提高合規意識,明確禁止性行為和相應處罰措施,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要求。未來,隨著規定正式出臺及相關監管細則的完善,日常監管力度可能會進一步加強。
《徵求意見稿》提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不得以股票公開發行上市結果為條件,給予發行人或者仲介機構獎勵。劉彪表示,通過獎勵吸引企業上市,可能會出現個別企業擠佔資源,導致資源分配不均、市場扭曲等現象。叫停“上市獎勵”,意味著企業要更加憑藉自身實力和市場表現爭取上市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