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自10月1日起滿足條件的購房人可申請落戶
8月19日,廈門市政府發佈《關於調整房産落戶政策的通知》,明確在廈門市行政區域內擁有合法房産,並已取得不動産權屬證書且房産用途登記為住宅,同時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産所有權份額合計超過50%(不含)的,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房産所在地址。
通知還提出,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將戶口一併遷入房産所在地址。
該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記者顏之宏)
8月19日,廈門市政府發佈《關於調整房産落戶政策的通知》,明確在廈門市行政區域內擁有合法房産,並已取得不動産權屬證書且房産用途登記為住宅,同時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産所有權份額合計超過50%(不含)的,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房産所在地址。
通知還提出,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將戶口一併遷入房産所在地址。
該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記者顏之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