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縮略圖

分享到:
連結已複製
首頁> 中國政務> 滾動新聞>

廈門:自10月1日起滿足條件的購房人可申請落戶

2024-08-20 09:13

來源:新華社

分享到:
連結已複製
字體:

8月19日,廈門市政府發佈《關於調整房産落戶政策的通知》,明確在廈門市行政區域內擁有合法房産,並已取得不動産權屬證書且房産用途登記為住宅,同時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産所有權份額合計超過50%(不含)的,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房産所在地址。

通知還提出,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將戶口一併遷入房産所在地址。

該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記者顏之宏)

【責任編輯:曾瑞鑫】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