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將開展住房“以舊換新”工作
新華社成都8月15日電(記者李倩薇)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15日發佈通知,為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住房改善需求,提升住房交易置換效率,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自8月16日起,成都市將開展住房“以舊換新”工作。
通知稱,成都市住房“以舊換新”工作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內容。
一是大力支援企業積極廣泛參與。鼓勵房地産開發企業積極參與新房、存量房交易聯動,對“以舊換新”的購房人按照市場化原則予以形式多樣的激勵或補貼。
二是充分發揮協會規範引導作用。由成都市房地産行業協會搭建住房“換新購”平臺,建立線上線下聯動機制,暢通房地産開發企業、房地産經紀機構、購房人等主體資訊溝通和交流合作渠道,引導房地産開發企業給予購房人延長認購期3個月等“放心買”服務,倡議房地産開發企業、房地産經紀機構共同分擔住房“以舊換新”交易費用。
三是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援力度。支援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採取多元化方式進行拆遷安置,鼓勵通過“房票”形式推動住房“以舊換新”;支援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6個月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後12個月內出售原自有住房的購房人,通過給予財政補貼(包括定額補貼、全部或部分契稅補貼、增值稅補貼)、發放消費券等形式鼓勵住房“以舊換新”;對於出售自有住房並在6個月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認定為首套房,支援商業銀行按認定的客戶住房套數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6個月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雙繳存人家庭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90萬元,單繳存人家庭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50萬元;推進存量房交易資金跨銀行、封閉式監管,進一步暢通二手住房交易“帶押過戶”。
該通知自2024年8月16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