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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印發

2024-08-02 09:12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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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1日電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品質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強化部門聯動,加快補齊短板,分類精準施策,優化參保結構,提高參保品質,維護群眾依法參保權益,在高品質發展中增進民生福祉,切實解決好群眾看病就醫的後顧之憂。《指導意見》要求,明晰各方責任,落實依法參保;完善政策措施,鼓勵連續參保;提升服務品質,強化有感參保。《指導意見》提出以下重點舉措。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進一步放開放寬在常住地、就業地參加基本醫保的戶籍限制。推進居民醫保繳費與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和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掛鉤。支援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用於支付參保人員近親屬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及已參保的近親屬在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發生的個人自付醫藥費用。建立對居民醫保連續參保人員和零報銷人員的大病保險待遇激勵機制,連續參保激勵和零報銷激勵,原則上每次提高限額均不低於1000元。自2025年起,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對未在居民醫保集中參保期內參保或未連續參保的人員,設置參保後固定待遇等待期和變動待遇等待期。

二是優化管理服務。建立全民參保數據庫,實現“一人一檔”管理。每年9月開展基本醫保全民參保集中宣傳活動。推動落實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等“出生一件事”整合化辦理,簡化手續,優化流程,促進監護人為新生兒在出生當年參保。積極創造條件,將自願申請且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納入醫保結算範圍,推動實時結算。

三是強化部門協同。明確各相關部門在參保工作中的主要職責,做好人口資訊數據比對、社會保險業務協同聯動、新生兒“出生一件事”服務等工作,動員引導社會力量依法規範參與醫療救助,推動基本醫保與商業保險協同發展,推進資訊共用。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綜合評價,保障資金支援,確保各項措施平穩落地。

(相關報道見第七版)

《 人民日報 》( 2024年08月02日 02 版)

原標題:國務院辦公廳印髮指導意見 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


【責任編輯:尤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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