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金融強國建設注入動力 多領域改革深入推進
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完善金融監管體系;推動金融高水準開放……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下稱《決定》),在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頂層設計方面,提出多項前瞻性、系統性舉措。
業內人士表示,下一步,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將圍繞完善現代中央銀行制度、深化金融監管體制等重點領域展開,為加快建設金融強國注入強大動力。
貨幣政策調控框架持續完善
錨定推動金融高品質發展、加快建設金融強國的目標,《決定》對金融體制改革作出多項重要部署。其中,“加快完善中央銀行制度,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被列在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任務首位。
圍繞加快完善中央銀行制度,中央金融委員會辦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王江日前撰文指出,要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體系,著力營造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促進社會融資規模、貨幣供應量與名義經濟增速基本匹配,更加注重做好跨週期和逆週期調節。
業內人士認為,《決定》重申“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意味著我國貨幣政策調控模式將進一步從數量型向價格型轉變。
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此前透露,未來可考慮明確以央行的某個短期操作利率為主要政策利率。目前,7天期逆回購操作利率已基本承擔該功能。
“中央銀行既是開展宏觀金融管理的政府部門,也是金融市場中的參與主體,在金融體制改革中將發揮關鍵作用。”中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明明表示,貨幣政策調控框架將逐步完善,淡化總量目標的同時逐步強化利率調控作用,完善利率走廊框架,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完善利率由短端向長端的傳導機制。
近期,央行貨幣政策調控方式已經有所變化,包括創設臨時隔夜正、逆回購操作以及宣佈公開市場7天期逆回購操作採用固定利率、數量招標方式,以強化其政策屬性。與此同時,引導公開市場操作利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中期借貸便利(MLF)利率接連下降,有利於加大金融支援實體力度。
下一步,LPR改革也將持續完善。潘功勝表示,將持續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針對部分報價利率顯著偏離實際最優惠客戶利率的問題,著重提高LPR報價品質,更真實反映貸款市場利率水準。
進一步紮緊金融監管“藩籬”
統籌好發展和安全是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的重點內容之一。圍繞金融領域,《決定》提出,制定金融法。完善金融監管體系,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監管,強化監管責任和問責制度,加強中央和地方監管協同。
金融法的制定成為近期業內熱議話題。專家表示,制定金融法旨在通過立法手段明確金融活動的行為準則,規範市場秩序,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指出,監管的核心目標是建立一個全面、一致且不留空白的監管體系,確保所有相似的金融活動均受到相同監管標準,以此避免監管套利和真空地帶的形成,減少潛在風險。
《中國共産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公報》強調,“落實好防範化解房地産、地方政府債務、中小金融機構等重點領域風險的各項舉措”。今年以來,金融管理部門已經作出相關工作安排。
例如,近期,人民銀行推出保障性住房再貸款等工具,調整優化住房信貸政策;在防範化解中小金融機構風險方面,相關部門有序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加快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引導中小金融機構穩健發展。
推動金融高水準開放
《決定》提出,“推動金融高水準開放,穩慎紮實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發展人民幣離岸市場。”與此同時,《決定》也提出,“完善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支援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參與金融業務試點”。
廣開首席産業研究院院長連平認為,推動金融高水準雙向開放覆蓋多個層面,應深化外匯領域改革開放,穩步擴大金融市場制度型開放。還要積極參與國際金融監管改革,推動和引領綠色金融、數字金融等新興領域國際規則標準的制定。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修訂《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管理規定》,這標誌著我國穩步擴大金融領域制度型開放又邁出堅實一步。
“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是我國金融市場開放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進一步簡化相關管理要求,有利於增進境外機構投資者的投資信心,未來吸引更多長期資本。”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
當前,中國金融市場開放已得到各國投資者認可,中國國債、政策性金融債被納入富時羅素、彭博等全球指數並不斷提高納入比例。截至6月末,境外機構在中國債券市場的託管餘額4.35萬億元,佔中國債券市場託管餘額的比重為2.6%。環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SWIFT)數據顯示,人民幣連續第8個月保持全球第四大最活躍貨幣的位置。(記者 向家瑩)
原標題:進一步全面深改開新局丨為金融強國建設注入動力 多領域改革深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