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這些新規將影響你我生活!
《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保障法》自6月1日起施行
為了保障糧食有效供給,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提高防範和抵禦糧食安全風險能力,維護經濟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法律規定,禁止違規佔用耕地綠化造林、挖湖造景等行為;禁止在國家批准的退耕還林還草計劃外擅自擴大退耕範圍;禁止故意毀壞在耕地上種植的糧食作物青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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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保護補償條例》6月1日起實施
《生態保護補償條例》公佈,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條例》提出,國家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等方式,對開展重要生態環境要素保護以及在生態功能重要區域開展生態保護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補償。對在生態功能特別重要區域開展地區間橫向生態保護補償的,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可以給予引導支援;對補償機制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的,國務院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可以在規劃、資金、項目安排等方面給予適當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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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郵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靠港補給的規定》6月1日起施行
《國際郵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靠港補給的規定》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保稅油、岸電、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免稅煙草製品等的分類管理措施要求,規定國際郵輪停靠港口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徵求港口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國際郵輪靠港補給常用低危物資清單,明確允許在本行政區域內港口補給與國際郵輪運營相關的常用低危物資種類和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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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強簽署國務院令 公佈《國際郵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靠港補給的規定》
財政部推出全新政府採購方式,6月1日起施行
財政部制定出臺了《政府採購合作創新採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在合作創新採購方式下,採購人可以邀請供應商合作研發,共擔研發風險,並按研發合同約定的數量或者金額購買研發成功的創新産品。《辦法》明確,採購項目符合國家科技和相關産業發展規劃,有利於落實國家重大戰略目標任務,並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採用合作創新採購方式採購:一是市場現有産品或者技術不能滿足要求,需要進行技術突破的;二是以研發創新産品為基礎,形成新範式或者新的解決方案,能夠顯著改善功能性能,明顯提高績效的;三是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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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啟用新版專利證書!
國家智慧財産權局發佈公告,決定修改專利證書。對於授權公告日在2024年6月1日之後(含當日)的專利,國家智慧財産權局頒發新版專利證書。新版專利證書沿用A4規格豎排版式,優化調整著錄事項佈局。舊版、新版專利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頒發的舊版專利證書,國家智慧財産權局不提供更換新版專利證書服務。對於依據《專利審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九章1.2節的規定請求更換或更正專利證書的,2024年6月1日(含當日)之後,國家智慧財産權局頒發新版專利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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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優化貿易外匯業務管理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優化貿易外匯業務管理的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實施。《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優化外貿企業名錄登記管理;二是便利企業跨境貿易外匯收支結算;三是清理整合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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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元以下免公證!存款繼承新規來了
金融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佈了《關於優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提取有關要求的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實施。《通知》實施後,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簡化提取的賬戶限額統一提高至5萬元。考慮地區和機構差異,農村中小銀行可以在2025年底前逐步提高限額至5萬元。同時,將銀行業金融機構黃金積存産品以及代理銷售的國債、理財産品納入簡化提取範圍。《通知》還對第一順序繼承人查詢已故存款人賬戶交易明細以及提取喪葬費、撫恤金作出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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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佈《關於優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提取有關要求的通知》
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6月起有新變化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印發《關於做好會計專業學位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關於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與會計專業學位的銜接,《通知》提出,獲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境內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會計博士專業學位的人員,報考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免試《財務管理》科目。關於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銜接,《通知》提出,具有中級及以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可以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向學校申請免修《財務管理理論與實務》、《管理會計理論與實務》等專業必修課程。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6月起向外籍人員開放
財政部發佈通知,從2024年6月1日起,向在境內合法工作和居留的外籍人員開放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與境內考生實行統一的考試製度。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外籍人員,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報名。在中國境內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境內學校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其他人員在其境內居住地報名。外籍人員在境外的會計從業經歷,可計入從事會計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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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電力市場監管辦法》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電力市場監管辦法》公佈,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訂優化調整監管內容,增加對售電企業、電力用戶、儲能企業、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的監管內容;明確對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儲能企業等與其他電力交易主體簽訂有關合同情況開展監管;增補對電網企業所屬或者關聯售電企業參與市場交易、代理購電情況的監管內容;依據《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提出對電力市場運營機構市場監控和風險防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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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行業標準管理辦法》6月1日起施行
市場監管總局修訂出臺《行業標準管理辦法》,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和亮點為:一是著力健全行業標準協調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新要求,在行業標準制定起草、組織實施等環節設置標準間協調配套規定,健全行業標準協調推進機制,構建協調配套、簡化高效的行業標準管理體制。二是重點防範利用行業標準限制競爭。《辦法》明確規定,禁止利用行業標準設置獎勵資格、許可認證、審批登記、評比達標等事項,禁止政府通過行業標準實施排除限制市場競爭,促進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釋放經營主體活力。三是系統構建行業標準監管制度。增加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自我監督、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抽查、通過投訴舉報渠道進行社會監督等相關要求,完善行業標準管理的法律責任,構建系統全面、主體責任明確的行業標準監管制度。四是促進行業標準依法公開。為營造標準化良好社會環境,推進行業標準依法公開,《辦法》明確規定行業標準公開的主體責任,鼓勵通過全國標準資訊公共服務平臺公開行業標準文本,供公眾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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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務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6月1日起實施
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批准發佈了推薦性國家標準《保安服務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42765-2023),于2024年6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修改採用ISO標準《民營安保業務管理體系要求及實施指南》(ISO 18788:2015),規定了保安服務管理體系的基本要求,提供了風險管理的框架,以及保安服務組織環境、領導作用、策劃、支援、運作、績效評價及改進等管理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和要求。《保安服務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首次建立了我國保安服務的管理體系,併為該行業提供了保安服務管理的基本框架和參考,通過採用先進化、系統化、科學化的管理技術和方法,提高安保從業組織的保安服務管理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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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圖讀懂《保安服務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42765-2023)
《快遞包裝重金屬與特定物質限量》強制性國家標準和《快遞迴圈包裝箱》推薦性國家標準發佈,6月1日起實施
《快遞包裝重金屬與特定物質限量》強制性國家標準和《快遞迴圈包裝箱》推薦性國家標準發佈,于6月1日起實施。
《快遞包裝重金屬與特定物質限量》(GB 43352—2023)是首部關於快遞包裝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標準分別針對紙類、塑膠類、紡織纖維類及複合材料類快遞包裝産品,提出了鉛、汞、鎘、鉻等重金屬總體限量要求和單獨限量要求,規定了溶劑殘留、雙酚A、鄰苯二甲酸酯等特定物質限量要求,並給出了試驗方法、取樣製備要求,為快遞綠色包裝的生産和檢測提供技術依據。
《快遞迴圈包裝箱》國家標準(GB/T 43283—2023)明確了嵌套式、折疊式、組合式三種結構的快遞迴圈包裝箱;提出了樹脂類、植物質類箱板的強度要求,以及整箱物理性能、尺寸和公差、環保等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給出了快遞迴圈包裝箱迴圈次數、標簽等建議,引導建立包裝箱迴圈運營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