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首次發佈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專題指導性案例
初二學生江某某因春遊時與女同學聊天,引發同學不滿而遭遇欺淩,在廁所被多人毆打時掏出折疊刀反抗,導致2人重傷1人輕微傷……
最高人民法院30日首次發佈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專題指導性案例,其中這起涉及學生欺淩的案件引人關注。
該案中,法院認定,江某某因遭受多名學生欺淩而攜帶折疊刀被迫前往現場,在面臨多人毆打時持刀反擊,綜合全案情節,法院判定其行為構成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最高法研究室負責人表示,發佈這一案例,旨在依法保護被欺淩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規範學生欺淩事件的處理,有效防範和減少相關事件的發生,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校園環境。
最高法這批指導性案例,還涉及虐待未成年家庭成員、違法向未成年學生售酒、婚內監護權、隔代探望等社會高度關注的問題。
其中,陳某某、劉某某故意傷害、虐待案是一件涉及虐待未成年家庭成員的案例。陳某某在與劉某某同居生活期間,以毆打、體罰、凍餓、淩辱等方式,長期、頻繁地對劉某某的女兒進行摧殘、折磨,情節惡劣,而劉某某身為母親也未採取有效措施阻止和防範。二人最終分別獲刑16年、3年。
據介紹,該案明確與父(母)的未婚同居者處於較為穩定的共同生活狀態的未成年人屬於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員”,實現刑法對所涉未成年人最大限度的保護。
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是法律明文規定的經營者禁止性義務,但實踐中一些經營者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現象依然存在,胡某某、王某某訴德某餐廳、蔣某某等生命權糾紛案就是這樣一起案件。該案例通過綜合考量飲酒未成年人自身及監護人、經營者等主體過錯情況,認定違法向未成年人售酒並供其飲用的經營者對損害後果承擔按份賠償責任,有利於促推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法定責任落實到位。
同時,這些案例中還有不少“首例”。張某訴李某、劉某監護權糾紛案是首例婚內監護權指導性案例,沙某某訴袁某某探望權糾紛案是首例隔代探望的指導性案例。據悉,這些指導性案例在推動建立司法裁判規則、甚至填補立法空白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最高法研究室負責人表示,各級人民法院要嚴格依據法律、司法解釋、規範性文件,參照本批專題指導性案例,切實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審判工作,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有力司法保護。(記者羅沙、馮家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