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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管總局:取消銀行網點與保險公司合作的數量限制

2024-05-10 08:28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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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9日電(記者 李延霞)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9日對外發佈通知,取消銀行網點與保險公司合作的數量限制。

《關於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商業銀行代理網際網路保險業務、電話銷售保險業務和其他保險業務,各級分支行及網點均不限制合作保險公司數量。

根據此前的監管規定,除開展網際網路保險業務和電話銷售保險業務外,商業銀行每個網點在同一會計年度內只能與不超過3家保險公司開展保險代理業務合作。

通知要求,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開展合作,原則上應當由雙方法人機構簽訂書面委託代理協議。通知同時明確銀行代理業務佣金標準,要求委託代理協議約定的佣金率不得超過保險公司法人機構産品備案的佣金水準。

金融監管總局表示,通知的實施,有利於更好發揮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的優勢,促進雙方長期深度合作,探索轉型發展新路徑;有利於拓寬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的合作範圍,提升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價值和消費者滿意度;有利於豐富銀行保險産品和服務,更好滿足消費者多元化、多層次保障需求,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

【責任編輯:曾瑞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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