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縮略圖

分享到:
連結已複製
首頁> 中國政務> 政務要聞>

金融監管總局發佈《人身保險公司監管評級辦法》

2024-03-19 08:35

來源:新華社

分享到:
連結已複製
字體:

為加強人身保險公司機構監管和分類監管,推動人身保險公司高品質發展,金融監管總局官網3月18日發佈《人身保險公司監管評級辦法》。

圖片來源:新華社

據介紹,辦法堅持合規監管和風險監管相結合、動態監測和定期評估相結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有助於提升人身保險公司監管效能。

一是搭建風險綜合評估體系。從公司治理、業務經營、資金運用、資産負債管理、償付能力、其他等六個維度評價,確定公司綜合風險等級。

二是提高風險識別和預警能力。以定量分析為基礎,結合非現場監管掌握的各類資訊,對機構風險進行有效識別和預警,實現風險關口前移。

三是科學評估風險等級。綜合風險等級劃分為1至5級,數值越大風險越高,處於重組、被接管等狀態的公司直接列為S級。同時,引入動態調整機制,分別設定綜合風險水準上調一級和直接認定為5級的情形。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抓好辦法的貫徹落實,增強人身保險業風險防控有效性,引導人身保險公司形成特色化發展模式和差異化競爭優勢。(記者譚謨曉)

【責任編輯:閆景臻】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