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裁判為新業態勞動者合法權益撐腰
司法裁判為新業態勞動者合法權益撐腰 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吳景麗
□ 本報記者 趙 穎
□ 本報見習記者 胡建霞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吳景麗就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合法權益保護相關話題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地位不平等的情況下,“隱形加班”可能會成為增加勞動者工作量的隱蔽方式,如果不依法予以規制,勞動者會面臨工時增長、工資沒有增長的結果,休息權和獲得勞動報酬權會受到侵害。
“隱形加班”算加班
隨著數字資訊技術的發展,勞動者可以在非傳統辦公場所完成工作並線上提交勞動成果,隨時隨地可以聯絡交流。
吳景麗表示,部分用人單位通過線上隨時安排勞動者工作,要求勞動者利用休息時間儘快完成,導致勞動者工作和休息的邊界模糊,處於隨時被要求工作的困境。勞動者身處辦公場所之外,實際卻在工作,休息權遭受侵犯。勞動者的工作狀態與生活場景相互交織,難以對加班進行具體區分和量化,呈現“加班隱形化”特徵。實踐中,用人單位在非工作時間召開線上會議或者要求勞動者在此期間完成工作任務等,都屬於“隱形加班”範疇。
為保障勞動者休息權和身體健康,我國嚴格限制用人單位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並規定用人單位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應當依法支付加班費。
近日,一起利用社交軟體工作牽出的“隱形加班”勞動爭議案件入選“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
據吳景麗介紹,該案例突破了傳統認定加班案件中對於工作場所固定化、工作時間可量化等要求,明確了以“付出實質性勞動”和“明顯佔用時間”規則作為“隱形加班”的認定標準,確保勞動者不因彈性工時和遠端勞動的工作模式而被區別對待,讓“隱性加班”的權益不再被“隱形”。
化解“雲辦公”糾紛
數字技術的發展,推動了經濟和社會的轉型,網路辦公等新型工作方式具有節約成本、工作方式靈活等優勢,勞動者提供勞動的工具由實體化向數字化轉變,遠端勞動等新型勞動模式的出現使得勞動者獲得更多自主性。
但在技術普惠的同時,這種新型勞動模式也引發了新糾紛。
吳景麗表示,從審判實踐看,勞動者權益保障存在“雲辦公”工作模式下勞動關係認定難,“雲辦公”勞動者工傷認定難、舉證難等問題。網路經濟等新業態迅猛發展,也給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工作帶來新挑戰。
對此,人民法院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結合用工新模式,依法認定勞動關係,保障勞動者休息權、獲得勞動報酬權等合法權益。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發揮調解、仲裁、審判工作合力,“抓前端、治未病”,把訴調對接的“調”向前延伸,健全矛盾糾紛源頭聯合化解和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從源頭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發生。堅持能動司法理念,通過典型案例、個案裁判引領形成合力遏制“隱形加班”等違法現象,切實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支援規範新業態發展
近年來,平臺經濟迅速發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數量大幅增加,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隨之增多,勞動者維權難、多頭跑等問題凸顯。
如今,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權益保障面臨用人單位以“外包障眼法”規避責任、勞動管理演算法合規性審查標準難確定、責任分擔機制不明確等新問題。
吳景麗表示,最高人民法院踐行新時代能動司法理念,推動落實就業優先戰略,推出一系列務實管用的工作措施,為促進高品質充分就業、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提供司法保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佈新就業形態勞動爭議典型案例,支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佈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合同和書面協議示範文本,制定維護權益有關指引和指南意見。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推進反就業歧視相關司法指導性文件制定,著力解決就業歧視維權難問題。就加強超齡勞動者合法權益保障問題起草司法建議,協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推進勞動領域矛盾糾紛訴源治理工作。會同全國總工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推進線上訴調對接工作,多元化解勞動爭議。多部門聯合實施“護薪”行動,發佈涉欠薪糾紛典型案例。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推動發佈典型案例,推進新就業形態司法解釋制定,支援和規範新業態發展。推動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一體化解,維護勞動關係和諧與社會穩定。”吳景麗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