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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治水”給各級官員戴上“緊箍咒”

發佈時間: 2022-05-26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作者: 李新鎖 | 責任編輯: 閆景臻

 九曲黃河把自己的魂——壺口瀑布留給了山西,可這裡的每人平均水資源量不足全國平均水準的1/6,境內黃河流域超採面積佔全省超採區總面積的93%。如何保水、治水?山西給各級黨政官員戴上“緊箍咒”,細化水污染防治量化問責。


山西省委辦公廳25日下午對外公佈《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量化問責辦法》(簡稱《辦法》),明確量化11個設區市及其所轄縣(市、區)有關黨政官員防治水污染不力的問責辦法。


《辦法》問責範圍從副縣(市、區)長直至設區市市委書記。


《辦法》明確,縣(市、區)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未達考核要求;所屬轄區位於地表水國考斷面控制單元範圍內,且相關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連續兩季度不達標;轄區內地下水水質年均值不達標、國考區域點位數量增加或地下水水位下降0.5米以上時,將啟動對負有責任的副縣(市、區)長的問責。


《辦法》規定,當轄區內因非自然因素、非地質因素導致縣級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超標;所屬轄區位於地表水國考斷面控制單元範圍內,相關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未達年度考核目標且為輕度及以上污染;轄區內地下水水質年均值不達標、國考區域點位數量增加且地下水水位下降1米以上,將啟動對縣(市、區)長的問責。


梳理可見,當各級地方政府轄區內出現相應的水污染、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下降、地下水水位下降等情形時,山西將逐級啟動問責機制。


當設區市連續兩年水環境品質約束性指標任務和水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未完成,或連續兩年地下水水質年均值不達標、國考區域點位數量增加2個及以上,且地下水水位下降1米以上的點位達到2個及以上的,山西將啟動對設區市市委書記的問責。


山西地處黃河中游,是華夏文明重要發祥地之一。2020年,山西汾河流域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全部退出劣Ⅴ類,實現“一泓清水入黃河”。但是,山西依然是黃河流域生態環境最脆弱、結構性矛盾最突出的地區之一,上述《辦法》的出臺將有利於提升黃河流域生態環境品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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