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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5日!舟山普陀一男子謊報火警被處罰
發佈時間:2023-03-14 16:05:19    

   近日,舟山市普陀區一男子謊報火警,稱沈家門某處油罐車發生火災,導致大批消防救援人員、公安民警到場撲空,不僅佔用公共安全資源,也影響到滅火救援秩序。經當地公安部門調查核實當事人王某係謊報火警且多次撥打110、119。目前,公安部門已依法給予王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這也是普陀區首起謊報火警拘留案。

  3月7日21時12分,舟山市消防救援支隊119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報警人王某稱普陀區沈家門某處附近有一輛油罐車起火,現場火勢較大。市119指揮中心立即調派就近2個消防救援站、5輛消防車、30名消防員緊急趕赴現場處置。同時公安、交警等多部門聯勤聯動趕赴現場。當晚,消防救援人員、轄區派出所民警陸續抵達現場,經反覆排查卻並未發現火情,且附近單位的值班人員也表示一切正常。

  後經公安部門核實,發現報警手機號碼都是王某的。原來當晚王某醉酒後行至沈家門某處停車場附近,見該處有油罐車停著,遂撥打110報警電話,謊稱該處有人加私油,公安民警告知會處理此事,並讓其先回家休息。王某在離開途中又多次撥打110、119報警電話,謊報火警。

  消防部門提示:勿把火警電話當兒戲,假警不但浪費公共資源,還有可能耽誤真正需要幫助的人。謊報火警會受到法律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謊報火警屬違法行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進行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來源: 潮新聞    | 撰稿:黃寧璐 通訊員 張石英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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