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佩戴口罩是預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最經濟、最有效、最實用的措施。為切實阻斷新冠肺炎等呼吸道傳染病傳播流行,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決定在全區進一步開展“全民戴口罩”行動,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提高認識,做到“自覺戴”
凡在定海區內工作、生活、學習、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員,全部納入”全民戴口罩”行動範圍,市民應時刻養成佩戴口罩的良好習慣,並積極帶動身邊親友、引導周邊群眾科學規範佩戴口罩,共同提升防控能力。
二、重點崗位,做到“必須戴”
以下重點崗位、單位從業人員在崗期間必須“應戴盡戴”:
1.醫療衛生機構醫護人員、後勤保障人員;
2.進口冷鏈食品、進口高風險非冷鏈貨物加工、貯存、裝卸、運輸、經營、銷售等崗位從業人員;
3.郵政快遞外賣行業裝卸、分揀、運輸、配送等崗位從業人員;
4.商場和超市、農貿市場、餐飲場所、酒店旅館、交通場站和公共交通車輛、景區景點、文體場館和場所、辦事大廳以及其他各類公共場所、經營場所直接接觸服務對象的從業人員,直接接觸服務對象的個體經營者;
5.其他明確規定須佩戴口罩的重點職業人群和相關崗位人員。
三、重點場所,做到“進必戴”
市民群眾或外來人員進入以下場所或者處於如下情形時做到“凡進必戴”:
1.到醫療衛生機構就診、住院、陪護及辦理相關業務、從事有關活動時;
2.進入商場和超市、農貿市場、餐飲場所、酒店旅館、交通場站和公共交通車輛、景區景點、文體場館和場所、娛樂和休閒場所、辦事大廳以及其他各類公共場所、經營場所、企事業單位或處於相關場所和單位的公共空間時;
3.在各類場所乘坐廂式電梯時;
4.處於人員密集的露天廣場、劇場、公園等室外場所時;
5.在疫苗接種點、核酸採樣點排隊等候時,接種採樣前和採樣結束後;
6.在參加各類會議、培訓、考試等聚集性活動時;
7.出現鼻咽不適、咳嗽和發熱等症狀時;
8.其他應當佩戴口罩的情形。
四、不同情形,做到“規範戴”
1.正確佩戴口罩,確保口罩蓋住口鼻和下巴,鼻夾要壓實;
2.口罩出現臟污、變形、損壞、異味時需及時更換;
3.在跨地區公共交通工具上,或醫院等環境使用過的口罩不建議重復使用;
4.需重復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時宜懸挂于清潔、乾燥、通風處;
5.佩戴口罩期間如出現憋悶、氣短等不適,應立即前往空曠通風處摘除口罩;
6.外出要攜帶備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裝袋或乾淨的存放袋中,避免擠壓變形,廢棄口罩歸為其他垃圾處理。
五、共同參與,做到“全民戴”
每個人都應牢記“自己才是健康的第一責任人”,把佩戴口罩當成日常生活的標配,切實做到“應戴盡戴”“凡進必戴”“規範佩戴”。全區各級各類企事業單位、市場主體、社會單元應切實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動員本單位人員、監督外來人員主動參與到“全民戴口罩”行動中來。
六、幹部職工,做到“示範戴”
廣大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應率先垂范,帶頭自覺規範佩戴口罩,並督促身邊人員和親屬朋友規範佩戴口罩。
特此通告
舟山市定海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12月12日
來源: 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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