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12時起,溫州將在全市範圍內禁捕禁售梭子蟹抱卵親蟹和幼蟹。
3月29日,溫州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前往蒲鞋市、南浦農貿市場,向水産經營業主講解漁業資源保護政策,開展禁捕禁售抱卵梭子蟹宣傳活動,經查未發現有抱卵梭子蟹和幼蟹在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浙江省漁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4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期間,溫州將在全市範圍內禁止所有漁船捕撈梭子蟹抱卵親蟹和幼蟹。同時,嚴禁收購、銷售抱卵梭子蟹,對於誤捕的抱卵梭子蟹必須立即放生。
抱卵梭子蟹是指腹部帶有卵的雌性梭子蟹,也就是溫州人俗稱的籽蟹。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執法人員介紹:“浙江沿海的梭子蟹産卵期一般在每年的4月到7月。而孵化出幼蟹需要經歷約8至10次蛻殼,才能初長成‘青年蟹’,整個生長過程至少需要5個月。”
近期,溫州各個漁政執法部門正在全市各大碼頭、菜市場開展前期政策宣傳與走訪,提醒漁民和商販禁捕禁售梭子蟹抱卵親蟹及幼蟹。
4月1日12時起,漁政執法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捕撈船、漁運船、碼頭、市場等全鏈條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非法捕撈抱卵梭子蟹和幼蟹行為。禁捕禁售期間,若有漁船誤捕抱卵梭子蟹,請予以放生,違規捕撈、銷售者,將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從重處罰,最高罰款5萬元。
來源: 潮新聞 | 撰稿:共用聯盟·溫州中心 潘圓 通訊員 何正一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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