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溫州市教育局發佈《2024年市局直屬(鹿城片區、龍灣片區、甌海片區)省一級普通高中特色示範學校定向分配生招生辦法》。
本次公佈的定向分配生招生辦法,涉及溫州中學、溫州第二高級中學、龍灣中學和甌海中學。
據悉,這4所優質普通高中60%的招生計劃以定向生和市區定向統籌的方式分配。其中,定向生名額原則上以初中學校參加中考報名且在本區域錄取的畢業生人數為依據,分配到本區域初中等相關學校(校區)。
定向生招生錄取工作在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發佈後進行。值得注意的是,優質普高定向分配生總分配名額錄取率不低於95%。錄取規則以鹿城片區為例:溫州中學、溫州第二高級中學根據定向生分配名額數和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總分相同,則按考生錄取縣區排名)擇優錄取定向生。初中學校未完成的定向生分配名額,按照兩校各自錄取分數線下降20分(含)且落實兩校各自總分配名額錄取率不低於95%予以錄取。如錄取分數線下降20分(含)之內無定向生錄取的學校,在錄取分數線下降50分(含)範圍內保底錄取1名。溫州中學、溫州第二高級中學未招滿的定向生名額,分別計入其各自統招生名額。
結合我市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實際,市教育局對市局直屬省一級普通高中特色示範學校定向分配生招生政策逐步調整完善。相較于2023年,2024年市局直屬(鹿城片區、龍灣片區、甌海片區)省一級普通高中特色示範學校統一定向生在分配標準、基準分數線、優質普高總分配名額錄取率、保底政策等方面有所變化,各區其他定向生錄取規則原則上保持基本不變。此外,洞頭區第一中學2024年定向分配生錄取規則原則上保持基本不變,具體另行公佈。
來源: 溫州日報 | 撰稿:卓揚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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