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時代,很多人喜歡看賣家的成交量和買家評論,然而,各種“高分好評”可能並非消費者一票票“評”出來的,而是背後“網路水軍”批量組織“刷”出來的。近日,紹興上虞警方成功打掉一個利用網路虛假刷單行為給網購平臺商戶虛假刷單的團夥,抓獲涉案人員14人,扣押作案手機50部、電腦40台,查扣資金20萬餘元。僅今年1-4月,該團夥涉案資金流水就高達1億元,涉及1000余戶商家。
今年4月,紹興市上虞區公安分局網路安全保衛大隊接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線索移交,有群眾舉報上虞一公司存在網路虛假刷單行為。網安大隊立即成立專案組,利用自身網安數據資源和數據分析優勢,對案件進行分析研判。通過對前期收集資訊的擴線偵查,專案組民警發現,該公司分工明確,有主管、小組長、財務、人事、白晚班值班人員以及業務員等不同工種。其中,業務員每天負責用工作手機發朋友圈和加群聊發廣告等方式招攬需要刷單的客戶,白、晚班值班人員則將接來的業務分發包給刷手團夥,再由刷手團夥雇傭刷手完成虛假刷單和點評服務。
通過涉案微信群聊天資訊,結合現場查獲的電腦等設備的勘驗記錄,民警發現該公司是通過虛假下單、刷好評等方式,為天貓、淘寶、拼多多、抖音等多個電商平臺賣家虛刷銷量和評論,提高同類商品熱度,賺取商家佣金牟利。
“商家會郵寄空包裹或裝有一包紙巾的假包裹進行假發貨,待快遞顯示簽收,業務員會聯繫職業刷手使用固定話術給予商品五星好評,為網店增加流量、熱度、好評,給消費者予以誤導,而公司則從中收取每單13-15元不等的佣金。”網安大隊副大隊長李江峰告訴記者 。
今年4月23日至25日,抓捕時機成熟,上虞區公安分局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趕赴衢州、杭州、諸暨及上虞多地開展聯合執法,共抓獲嫌疑人21名,對其中14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出乎意料的是,涉案企業老闆田某到案後不僅大方承認所作所為,竟還揚言,“今天我來公安機關,就是要把我的員工都帶出去。”
據民警介紹,犯罪嫌疑人田某認為公司此舉僅是迎合市場需求,分包“刷好評”並從中賺取差價是市場行為。但事實上該企業為網路電商提供刷單服務,組織虛假交易,進行虛假宣傳,其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涉嫌虛假廣告罪。
“實際上我們沒賺到什麼錢。”面對有力證據,嫌疑人田某還試圖混淆辦案民警偵查思路。“我們在接到‘刷單’貨源的時候,也很難區分其真假。”據了解,涉案公司在接單後需要先行墊付資金進行“刷單”好評操作,一旦遇到詐騙“刷單”,就會血本無歸。
警方提醒,隨著網購的流行,“刷單炒信”已然成為一條巨大的灰色産業鏈。廣大消費者在進行網路購物時,可得擦亮眼睛,貨比三家,防止“掉坑”。商家應秉持誠信經營原則,良性競爭,刷單帶來的“虛假繁榮”只是一時的,用心提升産品、服務品質才能真正贏得消費者的信任和口碑。
來源: 上虞日報 | 撰稿:辛文 | 責編:黃揚非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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