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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提高,新籌資標準確定
發佈時間:2023-10-22 10:42:11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確保待遇保障公平適度,基金運作穩健持續,紹興市醫療保障局、紹興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紹興市稅務局聯合出臺了《關於確定2024年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和完善城鄉居民醫保有關政策的通知》(紹市醫保〔2023〕32號),明確了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並完善了相關待遇,接下來快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下!

  一、2024年紹興市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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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有完善

  (一)取消門診起付標準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含慢性病門診、急診)就醫,起付標準由原來的50元調整為不設起付標準。

  舉例1

  王先生是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他今年10月第一次在我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普通門診配藥,假設發生的政策範圍內費用為80元,他需要先自己承擔起付標準50元,剩下的30元按照50%進行報銷,可報銷15元,個人負擔65元。

  但他若在2024年1月1日後普通門診就醫,這80元可直接按50%進行報銷,即醫保基金報銷40元,個人負擔40元,可多報銷25元。

  (二)提高基層慢性病門診報銷比例

  已備案門診慢性病病種的參保人員,在市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性病門診發生的政策範圍內費用,統籌基金報銷比例由原來的60%提高至65%(肺結核報銷比例保持70%不變)。

  (三)提高慢性病門診累計凈報銷限額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藥機構慢性病門診(包括其他疾病門急診)累計凈報銷限額,由1000元提高到1200元。即除原來政策規定的有效簽約人員以及特困、低保、低邊等四類人員凈報銷限額保持不變外,其他慢性病人員累計凈報銷限額提高200元。

  舉例2

  我市參保人員張大爺患高血壓,需要長期服藥,去基層醫院配藥,每月納入醫保報銷範圍的藥品費用為150元。按照今年的政策,張大爺需要先承擔50元的起付金額之後,再按60%報銷,一年下來可報銷1050元,又因為今年慢性病基層醫院配藥累計凈報銷額為1000元,故超過的50元需自己承擔,相當於個人承擔150×12-1000=800元,個人負擔率為44.4%。按照2024年政策,普通門診(包括慢性病門診)取消起付金額,每月按65%報銷,即每月凈報銷額為150×65%=97.5元,一年下來是1170元,因2024年累計凈報銷額漲至1200元,故個人只需承擔1800-1170=630元,個人負擔率降至35%,下降了9.4個百分點。

  (四)擴大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範圍

  已備案門診慢性病病種的參保人員,在藥店購買慢性病藥品,藥店範圍從原來的指定定點零售藥店擴大至全市所有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政策範圍內費用報銷比例統一為15%。且擴大慢性病門診藥品範圍,按《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執行。

  (五)放寬新生兒參保限制

  非本市戶籍新生兒,由原政策規定“須持有紹興市頒發的《浙江省居住證》才可以參保”,放寬為“其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居民或持有紹興市頒發的《浙江省居住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參保”。

  溫馨提示:鼓勵基本醫保參保人員同步參加“越惠保”。

來源: 越牛新聞    | 撰稿: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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