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多地發生出租房(群租房)火災事故,引發了公眾關注。消防安全已成為現階段出租房安全管理中矛盾最為突出的問題之一。
如何消除安全隱患?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3月1日,新的《寧波市出租房安全管理條例》即將正式施行。該《條例》以問題為導向,在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消防規範標準基礎上,對出租房消防安全規範作了具體細化和落實,既做到既防範“房”的不安全狀態,也防範“人”的不安全行為。
據了解,目前,寧波全市登記在冊的租賃住房約有250萬間。寧波市消防救援支隊副支隊長林輝介紹説:“調研發現,一些居住出租房存在安全通道不暢、外窗設置防盜網、消防設施配備不足、用火用電不規範、電動自行車入戶充電等問題;而部分生産經營性出租房,安全出口共用、消防設施管理不到位等情況。同時,有的出租人只考慮經濟效益、不重視投入管理,提供的電氣、消防等設備設施相對品質較差等。”
為此,《條例》對出租房提出了具體的消防安全要求。比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逃生窗等設置,應當符合國家、省消防技術標準;建築外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疏散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居住出租房不得與易燃易爆危險品設置在同一建築內,生産經營性出租房不得私自改變使用性質,提高危險類別等。
《條例》還明確禁止出租人、承租人實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為。比如,不得違規分隔出租,不得佔用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得違規在建築公共部位堆放可燃物,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消防設施等。
“特別要指出的是,《條例》明確規定,出租房的疏散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影響消防通道暢通的區域,不得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充電。”林輝説。
同時,對於同一套間內居住人數在10人以上的出租房,《條例》規定,需按規範配備火災報警器、燃氣泄漏提醒裝置,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使用明火要與居住區域有效分隔等。
林輝表示,“下步,我們將根據《條例》要求,對全市出租房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指導、督促出租人、承租人採取相關安全防範措施,消除隱患。對拒不整改的,將依法予以處置。”
此外,《條例》出租房的治安管理、租賃規範等安全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來源: 潮新聞 | 撰稿:周松華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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