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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放寬戶口準入條件 試行居住證轉戶籍制度
發佈時間:2023-11-27 09:56:12    

   近日,來自舟山的余女士在寧波海曙落戶,成為寧波首位居轉戶籍制度受益者。

  “感謝新政帶來的便利,我從剛推出租賃落戶的時候就開始諮詢遷戶口了,今天終於辦成功了。”在海曙公安政務服務中心的窗口前,余女士告訴記者,她的戶籍在舟山,帶著小孩在寧波生活多年,但一直未購房。其實余女士符合原“租賃落戶”政策規定,但因房東的個人原因,也未能在寧波辦理落戶。

  戶籍新政公佈後,余女士在“寧波發佈”微信公眾號上看到了新政的解析,立刻趕到海曙公安政務服務中心諮詢。民警告知余女士其符合新政第五條:“在本市城鎮地區連續居住並登記滿3年的《浙江省居住證》持有人,憑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本市登記的《浙江省居住證》,可申請將戶口遷入申請時居住地區社區公共集體戶”。

  11月24日,新政實施第一天,余女士就帶著相關材料來申請她和小孩的戶口遷入,成為當天公安戶籍服務窗口辦理的第一位居轉戶籍受益者。

  38周歲的徐先生是非全日制大專畢業生,9月份剛從老家來到寧波,工作未滿2個月,為了方便日後在寧波的工作和生活,想著把戶口遷到寧波,按照原來的戶籍政策,劉先生需按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滿6個月,並簽訂勞動合同且持有《浙江省居住證》。因劉先生社保未滿6個月,落戶的打算只能暫時擱置。

  新政公佈後,劉先生在同事口中聽説了放寬人才落戶條件的消息,便電話諮詢了海曙公安政務服務中心。民警告知劉先生,人才落戶放寬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校)畢業生畢業20年內或40周歲以下非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人才),有意願來本市就業的,可申請將戶口遷入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或投靠市區城鎮地區同意被投靠的親友處”。

  據了解,自11月24日寧波市公安局《關於進一步放寬戶口準入條件的通知》正式實施後,全市共設有153個辦理點(其中前灣派出所戶籍窗口,擬於2023年12月1日起開設)。本次戶口遷移政策調整主要涉及放寬居住落戶條件、放寬租賃落戶條件、拓展就業落戶範圍、放寬人才落戶條件、試行居住證轉戶籍制度和簡化投資創業落戶材料等六個方面,大幅降低了落戶門檻,並在全省率先實施了居住證轉戶籍制度,實現了連續居住即可落戶。

來源: 潮新聞    | 撰稿:唐旭鋒 通訊員 徐超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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