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記者反映,麗水市區後慶路段的一些公共停車位經常被商家用非機動車、桌椅板凳等雜物私自佔用,給駕車出行、停車帶來諸多不便。既然是公用停車位,為何會被私自佔用?帶著這樣的疑惑,記者前往該處一探究竟。
12月19日中午時分,記者來到後慶路。地圖上顯示,後慶路位於麗水城區的西邊,全長大約1公里,分南北兩段,其中南段路面較寬,北段路面較窄。沿著道路前行,可以很清晰地看到道路兩側的商鋪門口都劃出了停車位。走到南段,記者發現一家水果店門口的公共停車位上,停著一輛綠色的電動三輪車,六七筐水果放在三輪車的後車鬥內,一塊寫著“紅柚10元/個”的價格牌立在車上。不時有路過的市民過來詢價、購買,生意還不錯。記者上前詢問店主,為何將電動三輪車停在公共停車位上,店主表示,“大家都是這樣停的。”
佔用公共停車位經營的情況在北段也很多見。在一家餐飲店門口,三個停車位上分別擺放著燒烤爐、桌子板凳和垃圾桶。據路對面藥店的店員介紹,這條路上劃出來的停車位免費,餐飲店又多,經常是晚飯時間在路面上擺桌子、迎客人,增加收入。“如果把車停在商鋪門口,老闆甚至會出來趕人。”藥店店員告訴記者,“這樣‘霸佔’停車位的情況,不止一兩家。”
記者沿街觀察,發現商戶私佔停車位的招式可謂是“花樣百齣”:有幾家銷售電動自行車的商鋪,門口公共停車位上停滿了電動自行車;有一家銷售水泥的店門口,公共停車位上停放著電動三輪車,店主説是為了方便裝卸貨物;還有一家足浴店門口,公共停車位上擺放著綠植盆栽,就是不讓停車;更有甚者,在公共停車位上立著一圈反光錐,拉著鐵鏈,將公共車位佔為己有……記者數了數,在這段約1公里長的道路上,有200余個停車位,被以各種手段私佔的達50多個。
“本來路就窄,車位又沒法停,對向駛來兩輛車就完全能把路堵死。”後慶路北段的居民張先生指著一輛停在劃定停車位外的車子跟記者説,後慶路兩旁周邊都是老小區,附近商鋪或者居民每天都在“搶”車位。
與後慶路情況相似的還有金橋街,街道入口處有5個公共停車位,居然只有1輛機動車停在劃定的停車位內,其餘4個停車位全被電動三輪車佔據。
除此之外,劃在人行道上的公共停車位被商家佔據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在燈塔三村靠近人民街的一段人行道上,劃著10余個公共停車位,這些車位上,有的停放著商家的三輪車,有的則被商家放上“禁止停車”的牌子……
劃定公共停車位本意是為了解決“停車難”“停車亂”的問題,這些地方的公共停車位為何變成了沿街商鋪的“私家車位”?
針對上述情況,記者聯繫了相關道路所屬的白雲街道,街道負責人告訴記者,路上的這些車位是幾年前創文明辦劃定的車位,目的是為了規範區域內的車輛停放。針對商鋪私佔車位的現象,由於街道社區沒有執法權,只能勸導商戶移開雜物,但是效果不明顯。
記者將人民街部分人行道上車位被商戶私佔的情況反饋給麗水市行政執法局的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商戶私佔人行道或者非機動車道區域的行為由他們處理,但在檢查時商戶配合度很低,甚至有多次勸阻仍不改正的情況。對於商戶私放隔離樁等雜物的情況,接到市民明確地點的舉報後,市行政執法局相關部門會前往現場拆除、處理。商戶私佔道路路面上的停車位,則由交警部門負責處理。
記者又聯繫了麗水市交警支隊的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後慶路北段、金橋街這類道路嚴格意義上不算城市道路,屬於“背街小巷”類道路,這類道路的公共停車位由社區負責,交警部門不負責對此類停車位進行管理。
而後慶路南段目前已經納入交警部門管理範圍,針對商戶私佔車位的情況,該負責人表示也很無奈,很多商戶利用停車位的規則“鑽空子”:例如,以“自家的機動車停在停車位上,沒違法”為由,私佔停車位;又例如,某些商戶甚至會和交警部門“打遊擊”,交警來警告時則把非機動車移走,等交警離開後再把非機動車停回停車位……交警也只能對商戶進行勸導、教育、警告的“柔性”執法。但是對一些未按規則,停在停車位外的車輛,交警則會進行罰款處理,以保證道路暢通。該負責人還介紹,這些區域的商戶、住戶、顧客對區域內的停車位都“各執一詞”:有的表示應該對停車位收費,有的表示這些停車位就應該給住戶使用,也有的覺得停車位應該完全放開……交警雖然有執法權,但是也無法做到面面俱到。同時,該負責人建議可將此類停車位列入收費停車位,以規範市民停車。
免費的公共停車位上停個車為何就這麼難?記者將持續關注。
來源: 潮新聞 | 撰稿:黃彥 通訊員 朱亮羽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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