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2023年一季度“開門穩、開門紅”,1月4日,新年第一個工作周,杭州市余杭區發佈“強信心 拼經濟”全力實現開門紅實施意見,釋放出堅定提振市場信心、奮力推動經濟紅火的強烈信號。
該實施意見共36條,圍繞統籌發展和安全、深化經濟穩進提質,主要包括支援企業穩崗引才、全力提振消費市場、鼓勵企業增産擴能、聚力穩外貿拓市場、穩定資源要素保障等五大方面。
圖片由余杭區委宣傳部提供
記者注意到,在支援企業引才方面,余杭區鼓勵開展海外引才活動。該區設立1億元海外引才專項獎勵資金,對相關申報單位按照最高10000元/人次的標準給予獎勵;對余杭企業招用初次來杭州市就業的海外碩士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在市級補貼基礎上,再按照最高10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用工補貼。一直以來,余杭區著力打造人才蓄水池,累計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超5400人,人才總量突破35萬。
而近期計劃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市民也迎來好消息。為提振消費市場,余杭區發佈新能源汽車購車補貼。對消費者在余杭區登記註冊、納入余杭區社零統計的新能源汽車經銷企業購買的新能源汽車給予補貼,其中,購車價格(不包括相關稅費)在30萬元(含)以上的補貼10000元,在20萬元(含)—30萬元的補貼6000元;在20萬元以下的補貼2000元。
新的一年,余杭繼續加強招商引貿,擴大外貿主體隊伍。本次36條中,2023年度一季度在余杭區新註冊外貿企業,一季度出口在100萬美元及以上,每實現出口100萬美元,獎勵2萬元,最高獎勵200萬元;存量企業一季度新增出口達到500萬美元、2000萬美元、5000萬美元及以上,且出口增速高於全區的,分別獎勵20萬元、60萬元、100萬元。
此外,余杭區還通過“真金白銀”的獎勵與“暖心扶持”疊加,不斷加大對限上社零企業與批零住餐的支援力度。如,對首次納入限額以上社零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在庫限上批發和零售企業月度零售額分檔獎勵等,月度獎勵最高可達200萬元。
穩經濟、穩增長,余杭區不斷夯實與城市新中心相匹配的經濟壓艙石,加大製造業投資項目獎勵。如,對2023年一季度在庫的計劃總投資1億元以上的製造業投資項目(國有公司拿地項目除外)實行分檔獎勵,一季度實際完成投資1億元(含)以上的可獎勵100萬元。
余杭區財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作為浙江省經濟強區,新的一年,余杭將聚焦更高品質經濟發展,以此次發佈36條為“硬核”抓手,全力推動全區經濟2023年一季度開門紅,以建設杭州城市新中心爭當“兩個先行”排頭兵的奮進姿態譜寫中國式現代化余杭篇章。
附余杭區“強信心 拼經濟”全力實現開門紅實施意見
一、支援企業穩崗引才
1. “十送”關愛省外員工。鼓勵和倡導在余省外員工春節期間留余穩崗,對符合條件的省外員工送消費券、送溫暖、送健康、送文化、送旅遊、送出行、送崗位、送培訓、送親情、送保障,其中對非浙江戶籍並在余繳納社保的員工,按600元/人發放電子消費券。
2.對返崗包車企業予以補貼。2023年春節期間,我區企業(不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租用(含合租)大巴車跨省“點對點”組織非本市戶籍員工返崗,且符合補貼條件的,按包車費用的5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最高補貼20萬元。
3.開展“春風送崗”招聘活動。舉辦“相約余杭·一職為你”系列線上線下招聘活動。啟動2023年余杭區全國高校巡迴招聘活動,充分發揮遠端招聘、直播帶崗等招聘方式,為我區企業引才服務。深化省際勞務協作,對在華東地區開展招聘活動,按最高2000元/家次補貼;在華東以外地區開展招聘活動,按最高4000元/家次補貼。
4.鼓勵和支援企業留工。鼓勵企業通過發放留崗紅包、過年禮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條件等方式,吸引外省員工就地過年。對2023年春節期間堅持生産的我區規上企業(不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符合條件的,按堅守崗位的外市籍參保員工每人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補助。
5.對企業招用初次就業員工予以補貼。初次在余杭就業,符合條件的,按照大專及以下1000元、本科1500元、碩研2000元、博研3000元每人標準,對我區招用企業給予補貼。
6. 給予大學生交通補貼。大學生初次來余杭就業,符合條件的,按照省內200元/人,華東地區500元/人,華東地區以外800元/人標準給予交通補貼。
7.鼓勵開展海外引才活動。協助企業、科研院所等開通海外引才審批“綠色通道”,設立1億元海外引才專項獎勵資金。對“2023年一季度來我區或尚未回國”並依託我區企業、科研院所等申報2023年市級及以上“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的單位按照最高10000元/人次的標準給予單位引才申報獎勵;對我區企業招用初次來我市就業的海外碩士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在市級補貼基礎上,再按照最高10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用工補貼。
8.暖心關愛建築工人。對參與建設重點政府投資項目、重點産業項目的建築工人,按照“十送”關愛省外員工政策發放600元/人電子消費券;對留余過年、復工復産工作較好的工地,以區政府名義進行通報表彰,並在浙江省建築市場信用網上加分。
二、全力提振消費市場
9.發放民宿(農家樂)、農産品消費券。積極組織余杭區農業企業參加省農業博覽會、杭州市“年貨進杭城”活動,對參展企業給予展位費全額免除;舉辦歡樂“余”味濃,啟“杭”幸福年嘉年華系列活動,融合農業、文化、旅遊、美食等元素打造“鄉村過大年”;通過電商平臺,發放余杭區民宿(農家樂)和優質農産品專用消費券500萬元。
10.支援開展主題促消費活動。搶抓元旦、春節、元宵節消費旺季,鼓勵我區大型商業綜合體和特色老街開展主題促消費活動。經認定,對綜合體和街區的管理運營方予以活動實際投入(不含發券減免)最高不超過20%的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加快推進商業中心建設,圍繞重點商圈大力招引重量級商業航母品牌,提升城區繁華度和煙火氣,活躍區域消費氛圍。
11.加大對限上社零企業的支援力度。對首次納入限額以上社零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新註冊為獨立核演算法人企業且當年新增社零總額在1億元、5億元、10億元(含)以上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獎勵;對限額以上社零企業年度貢獻在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含)以上的且增幅達到全區平均水準(含)以上的,分別給予5萬元、8萬元、10萬元、20萬元獎勵。
12.加大批零住餐支援力度。積極參與“中國預製菜産業發展論壇”“亞運美食餐廳推薦”等系列活動,發放餐飲消費券。對在庫限上批發和零售企業月度零售額分檔獎勵。對在庫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企業月度餐飲收入(含商品銷售額)增量分檔獎勵。單個企業符合多種獎勵的,取金額最高值,月度獎勵上限200萬元,單季合計不超過 600萬元。
13.新能源汽車購車補貼。對消費者在余杭區登記註冊、納入余杭區社零統計的新能源汽車經銷企業購買的新能源汽車給予補貼,其中,購車價格(不包括相關稅費)在30萬元(含)以上的補貼10000元,在20萬元(含)—30萬元的補貼6000元;在20萬元以下的補貼2000 元。
14.開展“免費遊”活動。 2023年一季度全區國有收費景區實行首道門票免費,鼓勵非國有景區免費開放,對免費開放的收費景區每月給予2022年前三季度月均門票收入70%的運營成本補助。
15.加強對文化和旅遊資源宣傳推廣。對於旅遊景區、賓館飯店、旅行社委託製作的主題宣傳視頻、線上線下宣傳、大型戶外旅遊資訊廣告、主題節慶活動等,經評審認定後,針對投入超5萬元以上的項目給予不超過實際投入30%的補助。單個企業全年最高補助額不超過50萬元。
16.支援開展夜間演藝。大力開展“文藝星火賦美”、夜間文旅主題活動等夜間演藝項目,經評審認定後按照場所投入活動總金額(包含相關設備購買、街頭藝人邀請、氛圍佈置等和活動相關的經費)不高於30%進行補助,單個企業全年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
17.營造創新創業濃厚氛圍。鼓勵區內民營企業、國內外知名機構在我區舉辦全國或行業範圍內有影響力的創新創業、産業互動等主題活動。經評審認定後,對參會人數200人(含)以上、實際會期3個半天或在余住宿1天以上的會議,一次性給予舉辦單位10萬元的扶持。參會人數每增加10%,扶持標準相應增加10%,會議時間每增加一天多補助10萬元,單個企業或機構最高補助100萬元。
三、鼓勵企業增産擴能
18.加大資訊軟體業、製造業企業獎勵。鼓勵企業搶訂單、擴産能,推動滿工滿産,對2023年一季度營收達到100億元且同比增長6%的資訊軟體業企業,給予1000萬元獎勵。2023年一季度産值同比增長6%的規上工業企業(不包含國有企業),營業收入同比增長6%的規上資訊軟體業企業,按照2022年底營收規模,給予營收10億元(含)以上企業獎勵100萬元;營收5億元(含)以上獎勵50萬元;營收3億元(含)以上獎勵30萬元;營收1億元(含)以上獎勵10萬元。
19.加大製造業投資項目獎勵。對2023年一季度在庫的計劃總投資1億元以上的製造業投資項目(國有公司拿地項目除外),一季度實際完成投資1億元(含)以上的獎勵100萬元,完成8000萬元(含)-1億元的獎勵50萬元,完成5000萬元(含)-8000萬元的獎勵30萬元,完成2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獎勵20萬元,完成1000萬元(含)-2000萬元的獎勵10萬元。
20.鼓勵産業鏈協同發展。支援鯤鵬企業、上市企業建立産業鏈供應鏈購銷體系,加大向區內工業企業採購或委託加工産品的力度。對我區獲得市級産業鏈供應鏈上下游協同獎勵的規模工業企業和規上數字經濟(服務業)企業,按採購或委託加工在余企業的金額,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追加20%的獎勵。
21.支援企業實施技改。對設備總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在庫製造業技術改造(含新建)投資項目,于2023年一季度實際發生並實現統計入庫的設備投資,在現有補助政策的基礎上再增加資助3個百分點。對企業採購優質産品目錄中的國産化裝備、且投資額達到1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按投資額5%的標準給予獎勵,單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2.加大對“小升規”企業扶持力度。在原“小升規”扶持政策基礎上,對在2023年3月31日前首次上規模的工業企業、資訊服務業企業、重點文化企業追加獎勵20萬元。
23.開展科技成果對接,支援企業技術成果交易。面向全區重點企事業單位徵集科技成果,面向全區科技企業廣泛徵集技術需求,協助區內企業推介技術成果、對接創新項目。對2023年一季度企業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交易額,按每新增500萬元給予1萬元獎勵,單家企業最高獎勵200萬元。
24.加快國高企、研發投入補助政策兌現。及早開展新認定國高企申報補助及認定獎勵政策兌現。做好高新技術企業稅收清繳、研發項目申報享受加計扣除政策的業務指導和鑒定服務,協同將國高企辦理匯算清繳及退稅提早到2023 年一季度末完成。對2023年一季度研發投入較上年增長2000萬元(含)以上的“五大産業鏈”的規上高新技術企業,按其增量的1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
25.加強金融服務保障。組織金融機構、服務網點、金融顧問深入企業開展綜合金融服務,力爭2023年一季度新增信貸授信額超400億元,信貸投放額超200億元。組織專業化融資培訓,提升企業運用股權融資、債券和REITs等直接融資工具能力。切實發揮4億元應急週轉資金的作用,重點支援滿工滿産企業轉貸。擴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規模和覆蓋面,提高業務額度,簡化審批流程,提升辦理效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0.8%以下,對一季度新增擔保業務免3個月擔保費,對小微企業匯率避險擔保業務免收擔保費。
四、聚力穩外貿拓市場
26.落實“雙百雙千拓市場”行動,提升市場份額。擬定2023年度80個國內外重點支援展會目錄,單個展會最高補助30萬元,全年展會組團數不少於10個。拉動全區新增外貿訂單50億元以上。
27.保障外貿産品供應鏈穩定。對企業通過海河、海鐵等模式運輸至海運外港的出口標箱運輸費,給予每標箱200元的補助(20尺的集裝箱為標準箱,40尺、45尺為兩個標準箱),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100萬元。
28.加強招商引貿,繼續擴大外貿主體隊伍。2023年度一季度在我區新註冊外貿企業,一季度出口在100萬美元及以上,每實現出口100萬美元,獎勵2萬元,最高獎勵200萬元;存量企業一季度新增出口達到500萬美元、2000萬美元、5000萬美元及以上,且出口增速高於全區的,分別獎勵20萬元、60萬元、100萬元。
29.鼓勵外貿新業態發展,加快出口增量提升。對跨境電商企業出口業務産生的海外倉租賃費用、物流費用,按比例給予補助。一季度海關出口數據在30萬美元及以上的,對海外倉、物流費用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一季度新引進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且一季度出口在1000萬美元及以上的,每新增1000萬美元,獎勵20萬元,最高獎勵200萬元。
五、穩定資源要素保障
30.強化抓項目擴投資攻堅。實施“抓項目、擴投資、穩增長”攻堅行動,優化投資專班運作,以建設杭州城市新中心“十大工程”為核心,加快推進交通、水利、市政基礎設施、社會民生、産業發展等領域重點項目,儘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加大項目統籌協調推進力度,定期進行比拼晾曬。
31.開展“杭州余杭·全球招商季”活動。組團赴境外招商,舉辦産業政策宣講會等活動不少於5場。對境外世界500強企業、全球行業龍頭企業在我區新設外資投資項目(除房地産、金融業外),穿透持有25%及以上股權且有實際到資的,給予200萬元獎勵。對新設(或增資)製造業外資項目,實到外資3000萬(含)美元以上獎勵80萬元;2000萬(含)-3000萬美元獎勵50萬元;1000萬(含)-2000萬美元獎勵30萬元。
32.加快土地出讓。按照“成熟一批、出讓一批”的原則,根據全市統一部署于2023年1月中旬發佈第一批住宅用地公告,計劃出讓面積不少於500畝;進一步完善全區工業用地出讓工作流程及存量企業工業用地需求評價辦法,一季度安排不少於500畝産業用地,用於區內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存量優質企業産業用地需求保障。
33.推行“拿地即開工”。簡化審批流程,推行“拿地即開工”。出臺《余杭區新增工業用地項目全生命週期管理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由規資余杭分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區住建局核發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實現“拿地即可開工”。
34.加強要素保障。進一步加強資金、用地要素保障,確保2023年政府專項債和企業債儲備項目資金需求180億元以上,全力保障重大産業項目能耗指標。摸排梳理2023年新實施工業用地有機更新項目,力爭一季度啟動工業用地有機更新500畝,建築面積50萬平方米。
35.推進用能穩價保供。加強重點企業用電保障。對迎峰度冬有序用電期間主動錯避峰的企業,備案通過的給予錯避峰電費補助。對需求側響應用戶,按“基本補貼單價+固定日期額外補貼”予以補助。
36.加速兌現産業扶持資金。加快涉企專項資金執行進度,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見效。抓好政策落地實施,建立涉企政策統一發佈機制,進一步完善我區一站式涉企服務平臺功能,持續優化升級“余杭區企業綜合服務平臺”,確保各類惠企資金精準、及時直達企業。
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中央和省、市現有政策及後續新出臺的支援政策,一併遵照執行,同一事項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實施。
來源: 中國網 | 撰稿:汪傑菲 通訊員 徐穎 譚琴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話: 057187567897 京ICP證 0400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