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實施意見》,助力市場主體高品質發展。
進一步破除隱性門檻,推動降低市場主體準入成本
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
暢通市場主體意見反饋渠道,加強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案例歸集報送,對帶有市場準入限制的顯性和隱性壁壘開展清理。深入推進杭州市市場準入效能評估試點。
優化工業産品管理制度
深化工業産品領域“放管服”改革,進一步規範工業産品生産、流通、使用等環節涉及的行政許可、強制性認證管理,全面細化審批工作標準和證後監管措施。
分産業建設品質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臺100個以上,年度累計服務各類市場主體10000家以上。
切實規範政府採購和招投標
開展全省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加強對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等違法違規行為治理。
推廣電子簽章互認、“不見面開標”、遠端異地多點評標,探索在招投標中應用“浙裏辦”法人數字證書。
規範小額零星政府採購,從源頭上解決違規設置的供應商預選庫、資格庫、名錄庫等問題。研究制定全省政府採購常見違法違規事項清單,進一步明確採購各方主體禁止行為。
全面便利市場主體登記
統一全省登記規範和審查標準,優化外資企業登記服務,有序推動外資企業設立、變更登記網上辦理。推行企業遷移“一件事”改革,實現跨區域遷移線上“零跑動”、線下“跑一次、跑一地”。
推動優化長三角區域企業跨省(市)遷移涉稅涉費辦理流程,實現涉稅涉費資質資訊、權益資訊和歷史申報檔案向遷入地移交。
健全市場主體歇業制度,制定社保、公積金等配套政策。
迭代升級登出“一網服務”功能,優化個體工商戶簡易登出和普通登出辦理程式,深化“照章、照銀、證照、稅務”企業登出聯動機制。
進一步規範涉企收費,推動減輕市場主體經營負擔
推動規範市政公用服務價外收費
建立企業繳費負擔定點監測機制,加強水、電、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服務價格監管,對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服務和收費項目一律實行清單管理。
全面推行居民用戶和用電報裝容量160千瓦以下的小微企業用電報裝“零投資”,對符合條件的終端用戶實現直供到戶和“一戶一表”。督促商務樓宇管理人等及時公示寬頻接入市場領域收費項目。
規範金融服務收費
健全銀行收費監管長效機制,依法查處商業銀行轉嫁費用、貸款強制捆綁金融産品或服務等行為,督促銀行、支付機構落實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支付手續費降費政策,保持政府性融資平均擔保費率不高於1%。
鼓勵證券公司、基金公司進一步降低股票交易佣金、基金産品費率等服務收費。
清理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
加強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治理,推動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承諾和資訊公示,嚴禁行業協會商會強制會員企業到特定機構接受檢測認證培訓等或以評比達標表彰等名義違規向企業收費。
推動降低物流服務收費
落實減並港口收費政策,寧波舟山港引航費基準費率降低10%,省海港集團降低海運相關環節收費。推動大宗貨物“公轉水”和內河集裝箱運輸,繼續執行內河集裝箱免征過閘費等政策。
推進台州灣區公鐵水多式聯運、衢州市四省邊際多式聯運樞紐港公鐵水聯運等工程建設。
進一步優化涉企服務,推動降低市場主體辦事成本
全面提升線上線下服務能力
進一步提高線下“一窗辦理”和線上“一網通辦”水準。推動企業開辦登出、不動産登記、招工用工等高頻事項“一件事”整合化辦理。
構建完善統一的電子證照庫,明確各類電子證照資訊標準,推廣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合同、電子簽章等應用,推動實現高頻事項異地辦理、跨省通辦。
優化投資和建設項目審批服務
建立政銀雙向對接機制,實現項目審批、資金需求、信貸政策等資訊雙向共用。
2022年底前,實現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與市政公用服務企業系統互聯、資訊共用,推進公安、綜合行政執法等多部門聯合審批外線接入工程。探索推進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和“多規合一”、不動産登記等系統互聯互通。
著力優化跨境貿易服務
依託省RCEP企業服務平臺,助力企業用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規則。持續深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實現“通關+物流”“外貿+金融”等功能一鍵跟蹤、掌上查詢。推動跨境電子商務一站式服務平臺建設,優化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工作流程,解決跨境電子商務退換貨難問題。
提升辦稅繳費服務水準
優化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推廣簡易高頻事項掌上辦,實現100%稅費服務事項網上辦。開展電子憑證會計數據標準省域試點,全面推廣“浙裏辦票”應用,2022年底前,實現全省企業全覆蓋。
健全惠企政策精準直達機制
2022年底前,縣級以上政府在門戶網站、政務服務平臺等醒目位置設置惠企政策專區,推動政策快兌直達。鼓勵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設立惠企政策集中辦理窗口,深化“浙裏辦”移動端服務。
進一步加強公正監管,切實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創新實施精準有效監管
推動在市場監管、稅收管理、進出口等領域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精準監管,在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安全生産、食品安全等領域探索非現場監管,適時推廣“網際網路+核查”等工作模式。
規範監管執法行為
2022年底前,編制省市兩級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創新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建立違反公平執法行為典型案例通報機制。
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
組織開展規範專利申請行為和打擊商標惡意註冊行為專項行動。深化數據智慧財産權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數據相關智慧財産權保護和運用制度。
制定智慧財産權審判工作服務數字經濟發展的政策意見,健全新領域、新業態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
進一步規範行政權力,切實穩定市場主體政策預期
完善政策制定實施機制
2022年底前,開展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落實情況專項監督工作;在重大項目投資、科技、生態環境等領域爭取國家評估試點。
加強政務誠信建設
2022年底前,落實逾期未支付中小企業賬款強制披露制度,將拖欠資訊列入政府資訊主動公開範圍。
開展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行為集中治理,貫徹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
整治不作為亂作為
堅決糾正懶政怠政、重形式不重實績等行為。建立健全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和問題線索核查處理機制,充分發揮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作用,及時查處市場主體和群眾反映的不作為亂作為問題。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浙江發佈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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