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記者從《湖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公共實施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湖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市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批准,將於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8章44條,包括總則、服務設施、服務供給、醫養與康養、保障與激勵、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八個部分,填補了湖州居家養老方面的立法空白,以法治力量守護“最美夕陽紅”。
湖州有98%以上的老年人選擇居家養老。有關統計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年底,湖州人口老齡化率達到27%,養老問題已經成為最廣泛、最迫切、最重要的民生問題之一。《條例》的出臺,明確了政府部門、市場主體、老年人家庭等各方職責。對於政府,要求制定發佈基本養老服務清單、開展老年人能力和需求綜合評估;對於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強調規範服務,對於標識設置、資訊公示、合同訂立等內容作出規定,並設置法律責任以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對督促子女履行贍養、扶養義務也作出了相關規定。
對於老年人用餐難、基層醫療服務供給不充分、養老護理隊伍力量不充足等居家老年人的“急難愁盼”問題,《條例》也積極回應提出具體破題舉措。鄉鎮(街道)要設置老年人助餐場所,針對農村偏遠地區的實際情況,鼓勵鄰里助餐,解決“舌尖難題”。根據轄區地理覆蓋、人口分佈、衛生計生資源等實際情況,湖州將改造提升一批智慧健康站,通過家庭病床、到府巡視、家庭醫生簽約等方式,方便老人看病不再愁。
值得一提的是,居家養老服務兜底保障力度也將大幅提升。《條例》首次提出為失能高齡老年人提供每月不少於80元標準的養老服務,在原有現有政策基礎上有效拓展受益範圍。該市將依託鎮街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村社照料中心,為老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務、身心健康、文娛拓展、社會支援、需求對接等21項服務內容,並且逐步實現個性化定制服務。
來源: 浙江日報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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