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原創 專題 新經濟 曝光臺 中國訪談 中國三分鐘 沖浪特殊資産 潮評社 溫州 紹興 衢州 淳安 岱山 桐廬 文娛 元宇宙
您的位置:首頁 > 要聞 新聞詳情
付費請來“老娘舅” 浙江調解服務走出市場化新路
發佈時間 | 2023-03-23 09:03:01    

  打一場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官司,要多久?答案是:一般情況下,普通程式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那打28場呢?

  近日,在杭州市余杭區共道雲調解中心持續三個月的調解後,深圳市某科技公司與28個不同侵權主體的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得以徹底了結。該科技公司收到14萬元賠償款,爽快地支付了3000元的調解服務費用,“這比打官司快,還讓人省心。”

  一直以來,人民調解不是公益免費的嗎?怎麼要付費了?實際上,在浙江,“市場化調解”已悄然興起。

  以調解為職業

  3月13日上午9點,27歲的沈瑤隨著人群涌進杭州未來科技城樂佳國際大廈,開啟了新的一天。她法學本科畢業,今年是她以調解為職業的第三個年頭。

  傳統的人民調解是公益性的,而沈瑤所在單位——共道雲調解中心,一家民辦非企的社會調解組織,卻能提供“市場化調解服務”。

  包括沈瑤在內的133名調解員,大多具備法律專業背景,以調解為職業,在意勞動報酬,也講職業情懷。一名17歲男孩在某遊戲平臺充值2萬元後,家屬以男孩未成年為由要求某遊戲平臺全額退款。沈瑤通過雲工作平臺全程留痕展開調解,在告知遊戲平臺關於未成年充值的法規及判例後,又提供了男孩家庭的低保證明及急需繳納大學學費的實際情況,成功為男孩家庭挽回90%的損失。“這份工作讓我掙得合理工資,也時常能幫到別人,它和老師、醫生一樣,是一項普通、正式而有意義的職業。”沈瑤説。

  記者了解到,傳統的人民調解員是通過“以獎代補”形式獲得補貼的,即所在地司法局對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調處的各類矛盾糾紛,根據案件數量、案卷品質、調處難易程度和調解結果等因素綜合考量並給予相應數額的獎勵。人民調解的優勢在於化解鄰里糾紛、家事糾紛等民事糾紛,但對於專業性較強、疑難複雜的商事類糾紛的化解存在一定短板。而如今,浙江杭州、寧波、湖州等地已出現這樣一種調解市場化的現象,即政府部門、行業協會、企事業單位等向社會調解組織購買調解服務,重點化解商事類糾紛及部分疑難複雜的民事糾紛;這些社會調解組織招募和培育專職調解員,併為調解員發放工資。在發展較盛的杭州余杭區,現有社會調解組織25家、專職人民調解員181名,已培育出“共道雲”“橄欖枝三姐妹”“雲尚”等調解品牌。在這些社會調解組織裏,調解員是一份能夠提供利他解紛服務,也滿足自身利益的有意義的工作。

  解紛“生力軍”

  “這起智慧財産權糾紛,被告在安徽,我們已經與他電話溝通了17次。”沈瑤點開智慧雲調解平臺案件列表中的一個案例,記者能清晰看到案件委派機構、進度以及每通電話通話時間、內容等。平臺右上角,是個綠色標示的雲電話,調解員就是通過它與當事人溝通,並實現全程錄音。

  隨著社會矛盾的日益繁複及由此産生的調解需求,各級黨委政府積極搭建一體化解紛平臺,邀請多種調解組織入駐,發揮社會力量、市場力量化解矛盾糾紛;調解組織為達到入駐條件,往往會想方設法提高服務品質。譬如,余杭區共道雲調解中心113名調解員,平均年齡27歲,且均有法學專業背景或從業經歷;西湖區智調非訴訟糾紛調解中心不僅要求調解員懂法律,還總結出了一套規範化、標準化、規模化的調解流程……總之,與以往傳統人民調解員多為兼職、較年長,依據經驗和熟人社會開展工作不同,這些社會組織的調解員年輕、專職,且多具備法律專業背景。“專業、高效”是它們在市場上佔據一席之地的原因。

  早在2021年7月,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全國率先開展市場化解紛機制試點工作。今年2月,這項工作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十大最具創新一站式建設改革創新成果。杭州中院立案庭工作人員表示,市場化調解專業、高效,收費低於訴訟費且用時較短,調解成功後經司法確認同樣具有強制執行力,還可選擇線上調解,方便、快捷,是解決糾紛的良好選擇。據統計,2022年,杭州法院特邀調解組織開展市場化調解共計收案57849件,約佔全市法院訴前調解案件的三分之一。

  省司法廳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市場化調解尚未完全放開的情形下,具有資質的調解組織冠以“民辦非企”之名開展市場化調解,能彌補人民調解經費不足等問題,為社會注入解紛新力量,是有益的探索。

  記者了解到,杭州不少調解機構甚至打破地域限制,成為省內外的解紛“生力軍”。如余杭區共道雲調解中心成了杭州、北京、義烏、寧波、南京、青島、廣州等地56家單位的解紛重要力量;西湖區智調非訴訟糾紛調解中心為浙江、北京、天津、上海、江蘇、福建、雲南等約40家單位提供解紛服務。

  迷茫與希望

  據了解,余杭區共道雲調解中心2022年度共調解案例64萬件,其中60%來自網際網路平臺,40%來源為政府部門,個人委託的極少;許多調解類社會組織業務甚至100%來自政府,具有強烈的區域依附性特徵。這也是目前民辦非企調解組織面臨的難題:過於依賴政府引調。

  從事調解市場化工作多年,曾任西湖區智調非訴訟糾紛調解中心主任,現為西湖區祥平調解中心主任的劉志剛認為,只有當調解變為像仲裁、公證、律師服務等可選購的法律産品,才能真正實現調解市場化,而這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市場化不充分,人們對調解員職業的認知就低。余杭區共道雲調解中心主任卓澤有清楚記得,中心成立之初的幾次招聘,聽到最多的就是“居然還有專門招調解員的單位”“調解員不都是兼職嘛”等。據了解,當前,調解員雖已經正式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22年版)》,但目前關於調解員身份的授予、等級評定、市場準入、收費標準等都沒有統一規定,調解員的職業化改革實踐是呈分散狀態的自我開發和發展。“我們甚至碰到過調解成功後,調解機構和當事人就調解費用討價還價,還有的當事人‘逃單’。”卓澤有説。調解協議是否具有強制執行效力、能否得到司法保障,是當事人在選擇調解時最為關注的問題,也是未來調解發展的重要因素。

  “迷茫不少,但前景是有的。”卓澤有説。目前,杭州兩級法院與特邀調解組織建立了較為順暢的司法確認銜接機制,越來越多的網路平臺、大型企業願意為調解服務買單,由余杭區司法局開發的致力於推動糾紛化解市場自給自足、自行運轉的可信雲調解數字系統即將全省推廣,尤其是浙江省出臺的《關於完善矛盾糾紛多元調解體系的意見》,釋放了構建多元調解體系、鼓勵適當為調解付費的信號,這些都更堅定了社會調解組織的信心。

  【記者手記】

  “市場化調解”也是調解的“一元”

  去年12月,浙江出臺《關於完善矛盾糾紛多元調解體系的意見》,著力構建優勢互補、資源共用、高效協同的多元調解體系。筆者以為:多元調解,市場化調解這一“元”當佔一席。

  以往政府部門主導下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其無償特徵是司法服務為民的生動體現。而隨著市場經濟的高度繁榮,傳統調解力量不充沛、高端商事調解組織發展壯大難等,使得群眾對高效、專業、權威性調解的需求難以得到滿足。加強調解市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與收費水準相匹配的服務是回應民之所需的體現;同時也能發揮價值規律作用,推動調解服務經費和品質雙方正向迴圈。

  事實上,對於市場化調解的探索,浙江不是個例。2021年5月,《上海市促進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條例》明確探索設立市場化運作的調解組織,登記為社會服務機構、公司等的調解組織調解矛盾糾紛,可以收取合理費用;2021年年底,深圳市已建立市場化運作的商事調解組織5個;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2022年社會化有償調解機制共計引導10788件金融商事糾紛……市場化調解已在多地“發芽”。

  不可否認,作為新生事物,市場化調解仍存在諸多問題和爭議。譬如如何保障市場化調解的公信力?市場化調解收費標準怎麼定?市場化調解調解員準入和管理由誰負責?據了解,目前我省市場化調解主要由“政府購買”,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調解的公信力;對於矛盾雙方自費調解,採取自願原則,有一些平臺已出臺收費指導標準,但沒有統一收費標準。此外,這些開展市場化調解的民辦非企組織由所在地司法局主管,原則上不受人民調解法約束,由此也衍生出“缺乏統一行業管理規範”等問題。

  縱使如此,市場化調解悄然成為多元調解的“一元”已是不爭的事實。近年來,浙江各地政府也出臺政策舉措,引導和規範調解市場化發展。隨著市場化調解的逐步成熟和完善,人們將能有更多解紛選擇項,獲得更優質調解服務。 

來源:潮新聞    | 撰稿:肖春霞 通訊員 柯乃靖 徐康哲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