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原創 專題 新經濟 曝光臺 中國訪談 中國三分鐘 沖浪特殊資産 潮評社 溫州 紹興 衢州 淳安 岱山 桐廬 文娛 元宇宙
您的位置:首頁 > 要聞 新聞詳情
這28項證明,浙江村(社區)不開了
發佈時間 | 2023-03-23 09:00:58    

   證明“我媽是我媽”“已去世的親人已去世”……那些曾經煩擾基層、深受群眾詬病的各類奇葩證明,近年來隨著浙江持續開展“減證便民”工作,已逐步成為歷史。

  近日,省民政廳、省委農辦印發《浙江省涉村(社區)事項清單(2023版)》,其中包含浙江省村(社區)取消和禁入的事項清單、村(社區)出具意見和蓋章事項保留清單、村(社區)出具證明和蓋章事項取消清單“三張清單”。

  對比《浙江省村(社區)減負清單指引(2020版)》,最新版“三張清單”內容作了七處修改更新。修改最多的,是村(社區)出具證明和蓋章事項取消清單,其他兩項清單個別表述進行了規範更新。

  最新版清單顯示,浙江省村(社區)不再開具的證明共28項,其中新增了一項“健康證明”。

  “個別社區實際操作中發現,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下,法院等行政機構、企事業單位要社區證明涉及人員身體是否健康。”省民政廳相關處室負責人告訴記者,實際上這一證明社區無法出具,也不應由社區出具,因此建議增加該項。此外,這一清單還對“出生證明”“疾病狀況證明”等進行了修改和細化。

  清單更新後,各地如何進一步促進村(社區)組織減負增效,提升村(社區)治理和服務能力?

  省民政廳相關處室負責人介紹,接下來,在省級涉村(社區)事項清單的基礎上,各地將結合地區實際,進一步梳理細化清單內容,分級制定涉村(社區)事項清單,健全完善準入制度和動態調整制度。加大督促檢查和跟蹤落實力度,強化對村(社區)負擔常態化監管,及時糾正隨意增加村(社區)負擔的行為,防止問題反彈回潮。

  浙江省還將依託數字化改革優勢,充分利用大數據,打破資訊壁壘,強化資訊平臺的系統規劃建設,推進村(社區)數據的綜合採集、一網打通、多方利用,避免多頭采集和重復錄入,提高村(社區)工作效能。

來源:潮新聞    | 撰稿: 黃珍珍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