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間裏,主播信誓旦旦説賣的是N95口罩,搶購時連結商品突然變成了KN95口罩,消費者著急下單後,收到的卻是PM2.5防塵口罩……
這是2022年年底天津市居民韓先生遭遇的經歷。
隨著疫情形勢發展,涉疫物資需求增加。然而,《法治日報》記者調查發現,線上線下,涉疫物資虛假宣傳誇大功效、貨不對板、假冒偽劣等問題層出不窮。近期,已有多地通報涉疫物資亂象,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陸續發文對涉疫物資銷售亂象進行打擊治理。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部分商家企圖“借疫生財”,打著新冠的“擦邊球”不法銷售,擾亂了市場秩序,危害群眾健康,有關部門必須予以堅決打擊,同時線上銷售所依託的相關平臺亦須承擔相應責任。
“特效藥”誘人搶購
虛假宣傳誇大其詞
韓先生告訴記者,當時他在某知名短視頻平臺刷到一個賣口罩的直播間,主播承諾所售口罩為N95,可以有效防護新冠病毒,且口罩數量有限需要搶購。因為前段時間一直沒買到N95口罩,當時直播間又特別火爆線上人數很多,韓先生就著急下了單,下單後才發現商品連結顯示的是KN95口罩。
“這也罷了,可沒想到半個月後到貨拆開一看,竟然是PM2.5的防塵口罩。”韓先生頗為氣憤地説道,他支付92.8元買了50隻口罩,準備去找主播理論時,發現相關店舖已經關停,主播也消失無蹤。
雖然後來韓先生找平臺協商退了款,但依然難消氣——讓人白等了這麼久時間;要是有人沒注意戴上這口罩出門被感染,誰來擔責?
記者注意到,在網路平臺,不規範銷售涉疫物資,打“擦邊球”倒賣涉疫物資乃至違法銷售的行為屢見不鮮。
“全球第一款新冠口服藥,貨不多,識貨的來”“新冠特效藥,絕對的硬通貨。懂的自然懂”“××新冠特效口服藥,出現症狀3天內服藥,患者住院或死亡的風險可降低89%”……“新冠有特效藥了”的資訊在網上一時甚囂塵上。
記者查詢發現,所謂新冠“特效藥”如輝瑞Paxlovid等均為處方藥,而各社交平臺、網路朋友圈中卻有不少銷售這類“特效藥”的黃牛資訊,甚至還有銷售仿製“特效藥”的黃牛資訊。據專家介紹,這種仿製藥品未經我國相關部門批准,是違規的,自行用藥存在安全風險。
被傳對新冠病毒有“特效”的還有“免疫球蛋白”,在一些社交網路平臺、二手平臺等均有大量收購和售賣資訊,號稱可以增加抵抗力預防新冠。在大量搶購之下,靜注人免疫球蛋白的價格水漲船高,被炒到3000元以上一瓶。這讓不少醫生站出來呼籲:免疫球蛋白不防新冠,不要囤積,留給真正需要的人。
上海三甲醫院呼吸與危重症醫學科副主任醫師胡洋告訴記者,丙種球蛋白是從健康人血液中提取的,主要成分是抗體,輸入人體後,不能長久保持在體內,因此也不能用於預防新冠。同時,由於球蛋白需要靠注射進入體內,個人在未經專業指導的情況下隨意注射也存在一定的風險,比如過敏等。
不僅是免疫球蛋白,在網上,連酒都成了“防疫神器”——在某款酒的視頻廣告中出現了“據專家統計常年喝酒的人群能夠抵抗新冠病毒:防病毒能力比沒有喝酒的人高68.3%”等內容。
對於這種借疫宣傳銷售商品的行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不僅涉嫌虛假宣傳,非藥品違法宣傳疾病治療功能,違反廣告法,而且一些産品在宣傳時故意借用一些知名涉疫物資品牌,引發消費者混淆,還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
産品品質參差不齊
無資銷售涉嫌違法
最近,血氧儀、制氧機又成了搶手貨。記者在多個電商平臺以此為關鍵詞搜索發現,指夾式血氧儀價格差別很大,從幾十元到一兩千元的都有,不少店舖顯示缺貨,還有一些處於預售狀態。其中,某款血氧儀月銷量已達30多萬。
胡洋告訴記者,自備血氧儀等儀器進行健康監測有其積極意義,不過,當前市面上的血氧儀、制氧機等儀器品質參差不齊,居家自我監測得出的參數未必準確,“我接診過一位病人,血氧儀自測顯示血氧飽和度過低,但是就診後抽血檢測數據卻顯示正常”。
在涉疫物資的銷售過程中,一些賣家投機取巧,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哄抬物價、高價售賣,行不法銷售之實。
近日,重慶綦江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重慶某公司經營的“醫用一次性防護服”進行抽樣送檢,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涉及防護服數量3000套。該公司因經營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醫用一次性防護服,將被處以行政處罰。
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律師苑成説,不法商家知假售假,銷售假冒偽劣防疫産品的行為非常惡劣,根據藥品管理法、産品品質法等相關規定,可處以沒收違法生産、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責令停産停業整頓,吊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並處違法生産、銷售的藥品貨值金額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去年12月,不少人經歷過抗原試劑盒短缺,也見到了網上、朋友圈抗原試劑盒價格暴漲。除抗原試劑外,退燒藥、溫度計等涉疫物資都出現了高價售賣的問題。各地相應加大了打擊整治力度。
如鄭州“小藥藥”醫藥科技有限公司通過線上“藥幫忙”App批發平臺,向全國醫藥零售、藥房、診所哄抬布洛芬片價格,經先後兩次漲價,布洛芬片價格從2.33元每瓶至2.43元每瓶,漲至19.8元每瓶,涉案藥品數量達3萬餘瓶。2022年12月29日,鄭州市市場監管局向“小藥藥”公司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擬罰款260萬元。
苑成説,根據相關規定,相關部門對藥品價格進行監測,依法查處價格壟斷、哄抬價格等藥品價格違法行為,對經營者捏造、散佈漲價資訊,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行為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值得注意的是,在朋友圈、社交媒體的私人賬號進行售賣涉疫物資的行為,也涉嫌違法。根據我國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無論中藥還是西藥,從事藥品零售活動都需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銷售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血氧儀等商品需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未取得資質經營的,須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生産、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産、銷售的藥品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苑成説。
依法打擊整治亂象
相關平臺亦須擔責
打擊涉疫物資銷售亂象,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正在行動。
2022年12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將初步發現的涉嫌哄抬價格的線上藥房,轉到相關省份市場監管部門立案查處。與此同時,還發佈《關於涉疫物資價格和競爭秩序提醒告誡書》,對涉疫物資生産經營者劃出“九不得”紅線。今年1月5日,市場監管總局再發文,對防疫用品和民生用品生産、銷售單位進一步落實品質安全主體責任提出六項要求。
近日,公安部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局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公安食藥偵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採取有力措施,依法嚴厲打擊制假售假、“山寨”倣冒涉疫藥品及相關用品的違法犯罪活動。要圍繞常用涉疫藥品、檢測試劑及相關醫療器械、設備,緊盯生産、批發、零售環節及網路交易服務等第三方平臺,深入排查案件線索,與有關部門密切協作,第一時間核查工作中發現和群眾投訴舉報的線索,對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立案查辦。
浙江、貴州、安徽、重慶等地市場監管部門陸續發佈多起涉疫物資違法典型案例,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維護市場秩序。
苑成説,對涉疫物資市場中非法牟利的不法行為,應從快從嚴查處,維護正常市場秩序,全力保障好群眾的就醫用藥。進一步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嚴格管好藥店等群眾購買藥品時最方便快捷的窗口,讓不法行為無所遁形。
在劉俊海看來,在加強監管的同時,還要擴大生産,促進流通,各地方政府要抓緊提供相應的辦證辦照便利,為生産廠家用電用水提供方便。包括進口環節,可以圍繞通關效率的提高、關稅的降低等方式,降低進口涉疫物資的價格。
當下,很多涉疫物資線上上銷售,包括電商平臺、直播間、社交群組等,平臺的相關責任亦受到關注。
2022年12月1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關於規範涉疫物資網路交易秩序的工作提示,要求網際網路平臺企業嚴格按照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要求,嚴格落實平臺內經營者管理責任、涉疫物資保障供應責任、涉疫物資價格穩定責任、食品安全和産品品質責任、政企協同共治責任等“八個責任”,確保依法合規經營。要求平臺積極配合監管部門依法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平臺自治與政府監管的良性互動。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及時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涉疫物資線上銷售,電商平臺、短視頻平臺等都是這些商家生存所依託的土壤,所以為了防範不法銷售,各平臺應盡到應有的安全保障義務,審核好經營者的法定資質,充分發揮好大數據篩查手段,對不法交易行為及時審核發現。平臺需要守土盡責,為消費者站好崗、放好哨、把好關。”劉俊海説,同時,消費者還要理性,不要盲目囤藥,不僅容易造成囤貨浪費,還導致資源緊張加重他人負擔。
來源:法制日報 | 撰稿: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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