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財政廳印發通知,明確提前下達2023年度第一批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和第一批農村綜合改革補助資金。
待2023年預算年度開始後,按規定撥付使用。下達的2023年度最終資金數額將按照中央及省級預算實際規模作清算調整。
本次下達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主要用於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和2023年度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支援打造共富鄉村試點實施類項目。
其中,本次共富鄉村試點,除了以往直接納入下年度財政獎補範圍的項目,新增創建類項目試點,鼓勵地方先行先試、積極探索,擇優獎補。
實施類項目
試點列入2023年度省財政獎補範圍。試點工作緊扣共同富裕主題,通過以産業、資源、交通、人文等要素為紐帶的多個行政村聯結共建、抱團協作,著力在發展鄉村産業、壯大集體經濟、促進農民增收、提升宜居環境、優化鄉村治理等方面持續發力,打造相近産業共興、相鄰地域抱團、資源共用共創、強村輻射帶動等多種模式片區(組團)式鄉村共富聯合體,建設一批可推廣可複製、具有浙江辨識度的高品質發展共富鄉村樣本。
創建類項目
由試點單位根據試點工作要求,先行開展試點,積極探索共富鄉村實現路徑,省財政廳將適時開展中期評估,符合要求的項目優先列入下年度省財政獎補範圍。
本次下達的農村綜合改革補助資金,主要用於列入2023年度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支援打造共富鄉村試點實施類項目範圍的縣(市、區)、列入2022年度農村綜合改革整合建設項目範圍的縣(市、區),以及國家級田園綜合體建設試點縣和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縣開展相關項目建設。
此外,省財政廳明確,本次下達的補助資金與地方財政安排的資金由縣級統籌管理,各地要加強資金使用監管,確保專款專用。補助資金原則上通過鄉鎮財政渠道下達,切實發揮鄉鎮財政所(局、辦)的就地就近資金監管作用。縣級財政部門和鄉鎮財政管理機構要及時將項目實施情況及資金使用情況納入農村綜合改革工作管理資訊系統進行管理,切實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浙江發佈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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