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下午,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新聞發佈會,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司司長焦雅輝表示,新十條頒布以後,要求不再以行政區域來進行全員核酸檢測,各地出臺的落實措施也提出進入到公共場所等,不要求再出示核酸陰性證明。但是去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等特殊場所,還是要求有核酸檢測結果。考慮在近一段時間之內,還會有一部分人有核酸檢測的的需求,我們印發了通知,要求各地在優化調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過程當中不能隨意裁撤核酸採樣點,還要保持現有的核酸採樣點的佈局和規模不變,而且要維持穩定一段時間,來滿足願檢盡檢這部分人的核酸檢測需求。
來源:央視網 | 撰稿:鐘辛文 | 責編:張逸彬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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