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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佈2022年打擊網路傳銷典型案例
發佈時間 | 2022-11-29 14:17:05    

  11月29日,浙江公佈2022年打擊網路傳銷典型案例。

  自今年5月部署開展打擊整治網路傳銷專項行動以來,浙江重點打擊新型網路傳銷、涉眾型傳銷行為,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積極發揮主力軍作用,強化行刑銜接,集中力量查處了一大批傳銷案件。

  專項行動期間,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共立案查處傳銷案件100起,罰沒款6320萬元;全省公安機關共立案查處組織領導傳銷案件123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64人。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省公安廳選取了2022年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查處打擊的十二個網路傳銷典型案例,並予以公佈。

  省市場監管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打擊傳銷)有關負責人表示,公佈典型案例,旨在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進一步提高社會公眾對網路傳銷的識別能力和防範抵制意識,自覺抵制傳銷、遠離傳銷,同時強化執法震懾,促進企業誠信守法經營。

  現篩選其中典型案例公佈如下:

  寧波市鄞州區查處寧波某美容科技有限公司傳銷案

  2022年1月5日,鄞州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市局交辦的案件線索,對當事人寧波某美容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組織開展傳銷活動立案調查。

  經查明:2020年5月,當事人在經營深海魚鱗膠原蛋白、淡水魚鱗膠原蛋白、白桃風味飲料和脂排舞固體飲料等産品時,採取以下行銷模式:1.會員(經銷商)根據進貨金額分別設天使合夥人、首席合夥人、預備董事和董事四個級別。2.首次購貨金額達4980元産品成為天使合夥人,達49800元産品成為首席合夥人,達298000元産品成為預備董事,達100萬元産品成為董事。3.不同級別的會員可享受對應級別的提貨價,除董事級別外,平級推薦可持續享有8%的提成,跨級推薦可享有一次6%或10%的獎勵。4.董事推薦一位董事可享受一次性9%的獎勵,除首次購貨之外的持續採購金額,可持續享受5%的提成,並享受月度銷售2-10%的折扣。此外,董事的下級董事再推薦一位董事可享受一次性4%的獎勵,董事的下下級董事再推薦一位董事可享受一次性2%的獎勵。截至案發,當事人已發展董事29名,共銷售深海膠原21544盒、脂排舞57340盒、抗糖飲20880盒、淡水膠原445盒,銷售額按董事的拿貨價計銷售額為1996.22萬元,向董事返利277.93萬元,支付産品貨款1661.11萬元,違法所得57.18萬元。

  當事人經營模式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屬於組織策劃傳銷行為。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2022年3月15日,鄞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57.18萬元、罰款50萬元,共計罰沒107.18萬元的行政處罰。

  台州市三門縣查處李某某等人組織策劃傳銷案

  2022年6月27日,三門縣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對李某某等人組織的共用旅遊誠信俱樂部進行突擊檢查。同日,三門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涉嫌組織開展傳銷活動立案調查。

  經查明:自2021年3月,李某某等人在三門、臨海等地向老年人宣稱在旅遊的同時可以實現賺錢,誘騙老年人參與共用旅遊誠信俱樂部。共用旅遊俱樂部共有6個層級,分別為九階、三階、一階、B崗、A崗、普通會員。老年人交49900元會費加入共用旅遊俱樂部成為普通會員,並會被俱樂部隨機分配到一個A崗下面,當普通會員拉三個人加入俱樂部,就晉級為A崗;晉級為A崗後,俱樂部會在普通會員中,隨機選3個作為其下線,當這個A崗的3個下線全部都成為A崗後,其自動晉級為B崗;當其下面的三個A崗全部升級為B崗後,其又晉級為一階。以此類推,直到九階為止。該俱樂部每新加入一個會員,其所交的49900元入會費,會被有發展關係的幾個層級分完,其中九階14000元、三階10000元、一階8000元、B崗4000元、A崗5000元、發展人員獲直推獎8900元(發展人員是普通會員的);如果發展人員是A崗的,則獲得5000元加直推獎;如果發展人員是B崗的,則獲得4000元加直推獎,以此類推。至案發,該俱樂部的會員達300余人,其中老年人佔了一半。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屬於組織策劃傳銷行為。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和《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2022年6月27日,三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作進一步調查。目前,公安機關已採取刑事強制措施13人(其中逮捕5人),涉案金額達1000余萬元,該案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麗水市青田縣查處“鏈商全購”組織、領導傳銷案

  2022年6月,浙江省某某鏈商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的“鏈商全購”APP項目資金鏈斷裂,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麗水市經偵支隊立即啟動專案研判機制並聯合青田縣公安局對該團夥犯罪展開調查。

  經查明:2021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11日,公司實際控制人徐某某夥同荊某某、段某某等人開發“鏈商全購”APP,公司高管通過原有團隊推廣、親戚熟人推薦、線下聚會交流分享等方式發展會員,以消費返本返利等為名,誘使會員通過不斷的直推下線會員收取3%直推佣金,從而達到拉人頭目的。設定“1星普通會員”“2星縣級代理”“3星市級代理”“4星省級代理”“5星區域代理”“6星股東分紅(額外1.5%股東分紅)”六個星級等級制度。各代理等級分別可獲取下級所有會員“專賣區”消費金額服務費2%、3%、4%、5%、6%分紅作為誘餌,誘使參與者繼續發展下一級會員,註冊會員根據推薦與被推薦關係排列形成金字塔型網路結構。該組織以在網際網路空間設立的“鏈商全購”APP為載體,以“空賣空買”為手段,以“寄賣返現”為噱頭,以“員工、經理、代理商”等六個星級動態返利模式,採用線上(微信、視頻直播等)宣傳、線下(招商會、年會)吸粉的方式,吸引參與者加入。經偵查認定,該組織在全國範圍內共註冊賬戶22680個,形成傳銷層級22層,累計傳銷金額達7.32億余元,情節嚴重。

  2022年6月,青田縣公安局對“鏈商全購”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立案偵查,抓獲1人,規勸主動投案11人,共採取強制措施12人(已逮捕),凍結涉案賬戶41個,查封犯罪嫌疑人房産6套。

  杭州市濱江區查處王某某、彭某某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案

  2022年3月3日,杭州市公安局濱江區分局發現浙江某某星酒業有限公司涉嫌開展傳銷活動,5月2日立案偵查。

  經查明:2021年3月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彭某某、溫某某、倪某等人,利用浙江某某星酒業有限公司以及2家虛擬註冊的空殼酒業公司,成立“某某星集團”,開發運營“將軍星商城”APP,宣稱公司自産高品質“將軍酒”,是“中國唯一被百名將軍認可的酒”,具有“抗腫瘤、降膽固醇”等健康抗癌作用,並通過線上線下培訓、組織旅遊參觀、舉行剪綵儀式等方式公開宣傳推廣,以“包賣、包渠道、包運營、零壓力、零房租、零庫存、易操作、獎勵高”等噱頭,引誘廣大群眾參與,並通過不斷發展下線的形式,實現提升虛擬酒品交易活躍度、收取更多品牌使用費的目的。“將軍星商城”APP設置7款價格不同的“將軍酒”供代理商交易。用戶通過掃描推薦人的邀請碼註冊成為普通代理商後,必須向推薦人充值100-1200元不等的品牌使用費(即門檻費)才能獲得不同價位酒品的交易權,上不封頂。商城設置了每款酒每筆交易的收益規則,在約定的寄售期內,系統自動匹配買賣雙方開展交易,酒款不經過平臺,直接在交易雙方之間進行轉賬,酒品價位越高,交易成功後賣方代理商的收益也就越大。每成功交易一瓶酒,平臺即從賣方代理商的品牌使用費中扣除售價5%的金額作為平臺佣金,當代理商賬戶上的品牌使用費餘額不足時,需再次充值才能繼續交易。最終因平臺運營模式無法持續、資金鏈斷裂等,導致暴雷。

  2022年5月,濱江區分局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4人,後蔣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主動到案接受調查。截至案發,平臺共發展用戶9萬餘個,層級72層,未兌付賬戶數達3萬餘個,平臺用戶投入資金達13億余元,未兌付資金為4.68億余元,偵查機關凍結涉案資金621萬餘元。

  金華市婺城區查處“蓋亞地心”平臺組織、領導傳銷案

  2022年8月,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發現“蓋亞地心”平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並對其立案偵查。

  經查明:2019年以來,孫某某創建了“蓋亞地心”平臺組織。孫某某神化自己來自高緯度宇宙,是“綠度母菩薩”轉世,能夠接收來自高緯度宇宙的訊息。學員可以跟其學習秘法,連接高維宇宙,收穫智慧、能量、健康、財富,找回自我往世的靈魂碎片,實現現世的圓滿。孫某某通過微信建群招攬學員,在騰訊會議聊天軟體中對學員進行宣傳洗腦,利用學員“求發財”“求健康”“求好運”的心理,不斷慫恿學員高價購買其開設的名稱為“創世之光”“仙女愈療”“與神聯盟”“亞特解碼”等培訓課。為了實現大量斂財的目的,孫某某設計了多種返利模式,並按照愛粉、接引人、團隊長、上師等層級進行晉陞和隔代計酬,不斷騙取他人加入,在全國共發展會員1萬多人,其行為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和財産安全。

  2022年9月,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孫某某、袁某某等14人,凍結扣押涉案資金1.63億元。

  紹興市嵊州市查處浙江某某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組織、領導傳銷案

  2021年10月,紹興嵊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浙江某某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件線索交嵊州市公安局偵辦。

  經查明:2020年4月至2022年1月,錢某某為銷售充電樁,夥同其招募的趙某某、朱某某、曹某某等人,與錢某某、毛某某策劃商定以浙江某某智慧技術有限公司銷售充電樁,嵊州某某五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充電樁經營服務為名,通過國家支援、政府背書等虛假宣傳,以免費吃飯、組織旅遊、聽課培訓等方式收取費用發展會員,將會員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會員的數量作為計酬、返利的依據,引誘、鼓勵會員繼續發展下一級會員的傳銷模式。2020年6月,上述公司以“智慧充電樁商城系統”為網路平臺,正式開始銷售充電樁。參與人通過購買充電樁成為會員後,可以獲得兩公司承諾的相應收益和發展下級會員的資格。會員按照合同約定,將購買的充電樁在未實際交付的情況下委託嵊州某某五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進行運營管理,約定可以獲得除充電收益、流量收益、廣告收益等收益外,還可以通過以下四種形式加快收益速度:1.直推獎:會員獲得直接下級會員投資金額的18%-20%作為佣金獎勵;2.伯樂獎:會員獲得直接下級會員的直推獎後,該會員的直接上級會員可以按照其會員等級,獲得直推獎一定比例的金額作為收益,再以該金額逐層減半作為收益,迴圈上推;3.級差獎:當會員完成一筆投資後,第一個代理等級高於該會員等級的上級會員獲得級差獎,迴圈上推直至到達頂層會員。同時,該會員上級第一個和他代理等級相同的會員獲得級差獎的20%作為平級獎;4.團隊獎勵:會員發展的所有下線視為其團隊,會員按照團隊銷售每月業績獲取相應的佣金提成。

  2021年11月,嵊州市公安局對浙江某某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立案偵查,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錢某某、趙某某、王某某等47人,凍結涉案資金1600余萬元,扣押車輛14輛、房産125套。 

來源:浙江日報    | 撰稿:全琳珉 通訊員 市聞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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