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
最新原創 專題 新經濟 曝光臺 中國訪談 中國三分鐘 沖浪特殊資産 潮評社 溫州 紹興 衢州 淳安 岱山 桐廬 文娛 元宇宙
您的位置:首頁 > 要聞 新聞詳情
行李箱藏屍案被告人一審獲死刑 案件詳情披露
澎湃新聞 · 辛文 | 發佈時間2022-01-29 08:30:06    

   2022年1月28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謝磊搶劫、盜竊一案,並當庭宣判。以被告人謝磊犯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經審理查明:

  被告人與被害人關係:被告人謝磊與被害人方某某係KTV同事

  2021年9月6日

  謝磊向方某某借款1萬元用於賭博並約定於當日還款。後因賭博輸了近6萬元,謝磊無力償還方某某借款以及其挪用公司的錢款。謝磊此前得知方某某有十余萬元存款,於是謝磊産生將方某某殺害後,不但可以不用償還方某某的借款,還可以劫取方某某的存款用於歸還公司錢款的想法,決定找方某某商談暫緩還款事宜,若方某某不同意便將她殺害。

  同日

  謝磊隨身攜帶折疊刀來到方某某房間,確認方某某不同意其暫緩還款要求後,謝磊趁方某某出門之機,拿出折疊刀割了方某某頸部一刀。在方某某倒地呼救時,謝磊朝方某某頸部割了數刀,致方某某死亡。隨後,謝磊欲取走方某某關聯在支付寶上的銀行卡存款,未果。為毀屍滅跡,謝磊購買了一個黑色行李箱,將方某某屍體裝進黑色行李箱。

  9月7日

  謝磊使用方某某的支付寶向計程車司機兌換了9800元現金,其中100元作為車費及手續費。在清理好犯罪現場後,謝磊攜帶裝有方某某屍體的黑色行李箱欲搭乘計程車前往吉安縣拋屍,因被計程車司機發現異常,謝磊便丟棄行李箱逃跑,逃跑過程中盜竊電動車一輛,騎車逃竄至吉安縣天河鎮,後被公安民警抓獲歸案。

  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謝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持刀入戶殺害被害人方某某,並劫取被害人財物,其行為構成搶劫罪;實施搶劫犯罪後,在逃跑過程中又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還構成盜竊罪,依法應對其數罪並罰。

  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應予支援。被告人謝磊有犯罪前科,可酌情從重處罰。

  被告人謝磊為圖財殺死被害人方某某,且作案後又用行李箱藏屍滅跡,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手段特別殘忍,人身危險性極大,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當依法予以嚴懲。雖有坦白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謝磊當庭表示服從判決。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原創
    標簽模板不存在(I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