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網路流傳一張《尋人啟事》:河北省邯鄲市有家長在尋找一名失蹤的13歲男孩。1月26日下午,男孩父母告知媒體稱,兒子失蹤3天后找到遺體,被狗咬身亡。
上游新聞記者從當地警方獲悉,此事發生於河北邯鄲市峰峰礦區彭城鎮,男孩確定被4條狗咬死。
警方稱,他們于1月20日接到男孩家屬報警,男孩遺體在離家不遠的廢棄廠房找到。目前案件正在偵查,其他詳細資訊有待官方通報。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吳立偉認為,按法律規定,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除非動物飼養人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則可以免責。
吳立偉稱,從目前透露的案情來看,狗主人起碼要承擔人身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小孩死了,死亡的賠償金、喪葬費、家屬精神撫慰金及其他費用,都要求賠償。”狗主人如明知散養可能致人損害,甚至可能致他人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仍不採取防護措施,還可能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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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報“一少年被犬攻擊致死”:相關責任人已被傳喚到案
2022年1月26日,網上傳播“峰峰礦區彭城鎮一少年被犬攻擊致死”的消息。經初步核實,1月23日公安機關在彭城鎮一處廠院內發現一具屍體,疑似被犬只攻擊致死,死者係彭城鎮11歲少年李某。峰峰礦區公安分局對此高度重視,公安機關已經受理案件,相關責任人已被依法傳喚到案,肇事犬只已被妥善控制。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來源:上游新聞 | 撰稿:汪璟璟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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