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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範圍調整 今年春節杭州煙花爆竹“雙禁”有新動作
浙江日報 · 通訊員 單曹輝 記者 劉健 | 發佈時間2022-01-19 17:39:39    

   杭州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工作已進入第7個年頭。今年,杭州市政府辦公廳發佈的《關於切實做好2022年春節期間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有什麼新變化新要求?

  1月19日,記者從杭州市應急管理局了解到,隨著杭州行政區劃調整,《通知》對禁放區、非禁放區範圍予以最新明確。

  《通知》要求,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和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錢塘區下沙區塊要嚴格落實《杭州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要求,全面開展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確保禁放區禁得住。

  蕭山區、余杭區、臨平區、富陽區、臨安區和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及錢塘區大江東區塊,要嚴格落實《煙花爆竹生産經營安全規定》和《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科學劃定本區域內煙花爆竹禁止銷售、燃放範圍,加強非禁放區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治理,確保非禁放區銷售點、燃放點安全。

  其次,城管部門新增對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活動的監管職能。《通知》要求,城管部門要加大對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檢查執法力度,嚴格打擊冷光煙花等“網紅”産品非法零售經營行為;要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活動的巡查、檢查,依法查處非法零售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同時,杭州市應急管理局也將加強非禁放區煙花爆竹經營企業的安全監管,依法查處非法生産、批發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根據本地市場需求,杭州市應急管理局將合理佈局非禁放區零售店(點),嚴格零售經營許可條件,落實選址、面積及存放限量等具體要求,加大對批發企業檢查力度,對倉儲設施與其經營規模、産品和銷售區域範圍不相適應,配送服務能力與其經營規模、産品和銷售區域不相適應,安全管理機構及從業人員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吊銷批發經營許可證。

  杭州市應急管理局也呼籲廣大市民遵守煙花爆竹“禁售禁放”規定,鼓勵市民朋友行動起來,共同參與煙花爆竹銷售燃放的監督工作。

  舉報非法生産銷售煙花爆竹,可撥打12350;舉報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可撥打110。

來源:浙江日報    | 撰稿:通訊員 單曹輝 記者 劉健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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