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退役軍人事務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6部門聯合印發《殘疾退役軍人醫療保障辦法》,進一步完善政策、規範工作,更好保障殘疾退役軍人合法權益。
辦法優化了保障內容,健全殘疾退役軍人“保險+救助+補助+優待”的醫療保障政策體系,明確殘疾退役軍人按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享受相應待遇,符合條件的困難殘疾退役軍人享受相應醫療救助;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障待遇的基礎上,按規定享受優撫對象醫療補助和不同醫療機構的就醫優待。
辦法對拓展優待範圍作出規定,明確殘疾退役軍人到醫療機構就醫時按規定享受優先掛號、取藥、繳費、檢查、住院服務;在優撫醫院享受優惠體檢和優先就診、檢查、住院等服務,並免除普通門診掛號費;在軍隊醫療機構就醫,與同職級現役軍人享受同等水準優先優待,並免除門急診掛號費。
辦法規定明確資金投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按規定落實經費保障,強調省級財政要切實負起責任,減輕基層壓力;中央財政按規定對優撫對象醫療保障經費給予適當補助。
為實現資源協調、資訊共用、結算同步,減輕殘疾退役軍人醫療費用墊付壓力,辦法規範了享受程式。明確殘疾退役軍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享受醫療補助、舊傷復發解決醫療費用等工作程式,要求各地推動醫療費用“一站式”費用結算,進一步提高服務質效。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 撰稿: | 責編:趙慧子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 撰稿: | 責編:趙慧子 審核:張淵